评论:广州“保障性住房”到底应该保障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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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广州“保障性住房”到底应该保障啥?
2009年09月15日 17:00 来源:燕赵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有新房子谁不愿意住?但搬那么远,开销会增加一倍。”就在广州保障性住房户主转租事件以违规户被责令退房告一段落后,有违规户道出的这番心声却引人深思。连日来,记者调查发现,高昂的生活成本正成为部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户主在月供、月租之外不能承受之重,这也是部分家庭试图出租转租的潜在诱因。(9月14日《广州日报》)

  作为分层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一环,保障性住房的适用主体是城市中的中低收入群体。对于政府来说,这个问题似乎非常简单,即满足“居者有其屋”的民生需求,就算完成了任务。但对于业主来说,这个问题却要复杂得多。保障性住房从房价上看确实要比商品房低得多,但购买者没有选择权,因而他们在购买经适房的同时,也可能透支了生活成本。倘若这种透支某种程度上已经冲抵了经适房价格优势的话,那么经适房的意义无疑将大打折扣。

  从现实来看,保障性住房项目大多选在城市外围或者城乡接合部,地处偏远,交通不便,配套设施落后。而对开发商来说,经适房相比商品房本就利润低微,最大限度地压缩成本几乎是本能的选择。多方利益诉求之下,经适房的种种弊端只能由业主来承受。

  事实上,我们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更像一锤子买卖,更多考虑的是为政绩和指标服务,而缺少相应的民生考量。广州保障性住房转租暴露的问题令人反思:我们该贪大求全地一味上马经适房项目好,还是把每一个项目做实好?政府出钱出力建设保障性住房,倘到头来民众满是抱怨,这决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吴龙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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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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