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物业公司要将“捆绑收费”进行到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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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物业公司要将“捆绑收费”进行到底?
2009年10月26日 15:01 来源:辽沈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环北书香苑小区,名字起的颇有品位。书香,是个让人肃然起敬的字眼,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书香门第、书香氤氲之类的优美词句。书香苑,顾名思义,是个文化品位很高的所在。可以理解为,安居在此的业主多是有文化、有品位的儒雅之士;物业公司文明守法,讲信修睦,小区处处洋溢着浓郁的文化气息。

  张兆翔,该小区业主,是不是因此买下一套房子,不得而知。他给媒体记者的第一印象却是愤愤难平,前几天他委托别人交采暖费和物业费时,被小区物业告知:“不交明年的物业费和水费,甭给我今年的采暖费! ” 言外之意,不难理解——要想今冬不挨冻,条件是必须先把明年的物业费和水费交上,否则一概不予办理。

  还别说,物业公司还真是“言必信,行必果”,记者调查发现,小区里被要求按此“捆绑方式”缴费的业主绝不是张兆翔一人,很多业主反映,物业公司的“捆绑缴费”同样适用于他们,“其实不想一起交,但是看着大家都交了,就顺大溜交了。 ”这无奈的顺从恰恰佐证着一个事实:物业公司绝没有刁难张兆翔的意思,他们是对所有的业主们都“一视同仁”,只不过,很多业主没有和物业公司发生争执,原因不是心甘情愿想交费,而是都害怕“不给供暖”。

  书香苑,一个连名字都讲究文化品位的小区,物业公司不是靠优质的服务、文明的态度来惠及小区居民,而是靠强势的态度、霸道的行事方式对待居民,一个蛮横无理、傲慢骄横的物业公司形象跃然于眼前。这好比手捧圣贤书的老师,职责本是传道授业解惑,可一旦变成了禽兽教师,标榜着文明的书本就可能变成攻击虐待学生的利器。这种唯我独大、唯利是图的物业“服务”,其本质不是弘扬社区文化,而是粗暴鱼肉居民权益的流氓行为。

  近年来,小区物业与居民之间矛盾频仍,其中不乏有个别的业主无端“起刺儿” ,但多数情况下,物业僭越职责、角色错位是引发矛盾的两大导火索。物业不务正业的表现常是:越界经营,比如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擅自在小区公共区域内、电梯间招揽广告,不当得利;妄自尊大,将便民服务的必然义务当做“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的权力,角色错位的观念之下,物业服务难觅踪迹,霸道却无处不在,小区的地盘、小区的居民都成了渔利的工具,而违规收费,便是物业公司的惯用伎俩,也是对居民杀伤力最大的勾当。给和谐小区的建设蒙上了阴影。

  有道是,安居才能乐业。小而言之,这是社区文明的核心价值,大而言之,这是社会文明的应有之义。正因如此,国家出台《物业法》,规范物业公司的服务行为,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益。可遗憾的是,一些物业公司却揣着明白当糊涂,为追逐一己私利,竟视法律法规于不顾,公然摆出一副无知者无畏的架势。就在昨日,环北书香苑小区的物业公司仍在拿着不是当理说,一位于(音)姓女工作人员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保持着强硬的态度,不但没有对事情进展做出必要的说明,更别提对捆绑收费的错误行为表达愧疚悔改之意。难道这个物业公司要将“捆绑收费”进行到底?!

  □时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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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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