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政府提供2/3房子 不如提供2/3地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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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政府提供2/3房子 不如提供2/3地价
2009年11月16日 08:38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说,“现在房价之所以高,主要是在土地供应上,在建设一般老百姓的廉租房方面,政府做得不够”、“政府不是穷得叮当响,是有钱”、“应该2/3房子由政府提供;1/3开发商去做”。这样房价便会降下来。(11月15日扬子晚报)

  龙永图的这番话,可谓切中了要害。金融危机猛烈袭来之时,本应是房价随之同步下降之日。然而,从整体上来看,房价非但没有下降,反且逆市上扬,近期表现得更为明显。假如“2/3的房子都应由政府提供,1/3开发商去做”,这房价的调控权就握在政府手里,房价就不会像脱缰的野马,民众也才不会为高房价买单。

  目前住房已经市场化,如要走回头路,改由政府提供2/3房子,很不现实,也有违市场经济规律。因为住房市场化是不可动摇的方向,土地财政已既成事实,而且政府财政对高价土地的依赖性很大。若要政府提供2/3房子,不仅等于放弃土地财政中的2/3,还要增加投入,政府怎会心甘情愿这样做?

  但是政府调控房价并非无能为力,其中最重要的手段,就是下调土地价格。土地价格降低了,等于套住了房价难以遏制的辔头。政府手里握有土地,政府愿意作为,就不愁房价不受调控。

  现在的房价之所以过高,主要表现在土地供应上。今年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的发言稿认为,“房企费用一半流向政府”,在3个一线城市中,上海从房价中分得的份额最高,为64.50%,其次是北京,为48.28%,广州也达到了46.94%。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表示,如果算上税费,政府从房价中分得的份额远超70%(3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尽管对于这一数据存在争议,但政府拿走房企开发费用约1/3,应没有太大争议。

  政府提供2/3房子,不如提供2/3地价,这样更为现实,操作起来也容易许多。在做法上,政府可把地价的2/3,用于平抑房价。比如,开发商的房价定为10000元,其中3333元为地价,地价的2/3为2222元,那么,房价就定为7778元。购房户每平方米可少花2222元,这个降幅已经不算小了。

  当然,政府不能停留于此,还应继续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当政府的掌控度超过50%时,调控房价就有了更多的话语权。(张永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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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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