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二手房营业税优惠还不足以平抑高房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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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二手房营业税优惠还不足以平抑高房价
2009年12月11日 07:06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而同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亦表示,国家将完善住房消费和调控政策,增加中低价位房和限价商品房的供应,抑制投机性购房。

  很显然,取消二手房交易的营业税优惠政策是高层刺破高房价泡沫,打击炒房行为的第一记重拳,也是一年来房地产公共政策的一大“拐点”。外界借此判断,此举将沉重打击炒房团,房价在短期内将会理性回归。的确,将二手房转让的营业税征免的期限由2年恢复到5年,从逻辑上而言,通过增加炒房者的交易成本,课收重税,从而减少炒房者的“换手”周期,抑制投机性行为,从而促使房价回归理性。

  这种逻辑暗含的前提是,今年3月份以来,屡创历史新高的二手房交易量和暴涨的价格的罪魁祸首是“投机性购房”行为。其实,今年房地产市场之所以风起云涌,完全是地方政府、开发商和银行“合谋”导演的一部咸鱼翻身的大片。首先,土地管理部门在土地执法上的“绥靖”,纵容了囤地等土地违法行为。其次,过于宽松的货币政策在房地产领域,不仅表现为一部分资金违法进入房地产市场,更表现为各大银行肆意违背房地产信贷政策,在二套房信贷上严重违法的零首付、利率优惠等成了普遍的潜规则,助涨了炒房行为。第三,地方政府在土地财政的生存模式下,一方面热卖土地,制造地王,另一方面配合开发商和炒房者抬高房价。因此,高房价的真正罪魁祸首是土地执法不严,是银行违规信贷,是地方政府积极配合。在这三重合力下,才有炒房者公然的炒房行为。

  要抑制高房价,应该对症下药,最起码应该在土地执法、银行收紧二套房贷上下猛药,这才是治本之策。而将第一记重拳打在“炒房者”的头上,不仅给人“打蚊子,不打老虎”的嫌疑,而且政策的实施效果实难逃避隔靴搔痒的命运。

  各地二手房市场公认的规则是由购房者承担所有的税费,这等于进一步增加了购房者的购房成,实上不仅没有给房价降温,反而提高了房价。11月份全国二手房市场的疯狂更是说明了这点,在税收优惠政策即将到期的情况下,真正恐慌的是民众担心交易成本的提高,而不是炒房者担心炒房收益的减少。因此,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取消,看起来是在治理高房价,实际上反而引发了房价的疯涨,增加了老百姓的负担。(马光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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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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