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50%土地首付款不能抑制房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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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50%土地首付款不能抑制房价
2009年12月22日 10:01 来源:华龙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最近,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文,对城市土地出让做出新规:房地产商购买土地的首付款不得低于50%,且全款一般要在一年内付清。据有关官员和学者称,此项举措是针对不断攀升的房价的。

  抬高房地产商拿地的进入门槛,实际上是减少了商品房的供给。如果商品房的需求没有改变,这只能使房价上升。两年前的政策,就证明了这一点:当时也是为了抑制房价,先是向房地产企业征收30%至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限制开发商囤地,这些限制商品房供给的政策,不仅没有把房价压下来,反而使房价往上窜。直到后来实施提高房贷利率、征收商品房转让税、提高购买第二套以上房屋的首付款比例等政策,加上金融危机的影响,才使房价暂时回落。

  为什么这次又从土地上先下手?也许政府的本意是,通过抬高房地产商的进入门槛,可以减少房地产商对土地的需求,从而降低土地价格,进一步降低商品房价格。但这恐怕只是政府的一厢情愿。

  商品房的价格,是由商品房市场决定的,土地虽然是最重要的成本,但并不能因此而认为土地价格一定影响房价。认为生产成本就一定影响产品价格的思想,仍然是计划经济的残留。你能够卖多少价钱,是由你所卖商品的供求决定的,与你的成本没有多大关系。要不,怎么会有人赚得盆满钵满而有人亏得一塌糊涂呢?

  应该反过来说,是商品房的价格影响土地的价格。对土地的需求,只是对商品房需求的一种派生需求。房地产商对一块土地愿意支付的价格,是以能够获得多少利润为依据的。虽然提高首付款的比例,限制支付期限,会降低房地产商对土地的支付意愿,但只要有超过社会平均利润率的利润空间,房地产商是不会轻言退出的。

  所以,即便实行这样的政策使得土地价格下来了,恐怕也只会使那些房地产巨头的腰包更鼓罢了。实际上,这么多年来,地价所起的作用,无非是“二选一”:要么让房地产商得更多好处,要么把好处流进政府的财政里,购房的老百姓是没有从中得到什么直接好处的。

  既然商品房的价格是由商品房市场决定的,政策应该关注的,也应该是房地产市场。如果不能从增加房地产的供给入手,就应该抑制需求。(重庆晨报文/韦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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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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