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香糖"事件引争议 提供保障房是义务不是施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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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香糖"事件引争议 提供保障房是义务不是施舍
2010年01月11日 09:21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借鉴“先进公共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出台规定:保障房居住者吐7次口香糖,管理部门就有权收回保障房。这还只是一项严苛得不着边际的新政的内容之一。按照广州市的规定,居民如有随地吐痰或大小便、搭棚种菜种花、违规停车或在栅栏上晾晒衣物等行为将被扣分,在两年时间内扣除20分以上的居民将被要求交出保障房。

  在正常的逻辑中,是很难把吐口香糖之类虽有碍观瞻但无伤大雅的个人不文明生活习惯,与低收入者有没有权利住上保障房等人生大事联系起来的。但这样的事情在广州市保障房新政制定者那里居然是“风马牛正相关”的,而且是“先进的公共管理经验”,真是让人大开眼界。我猜想,广州市是想通过这样的保障房新政一举两得,既能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又能提高居民的文明程度。不过此举却免不了“以穷人素质为幌子,拿穷人居住权开玩笑”的舆论讥讽。

  广州市保障房新政中的上述规定相当匪夷所思,它在一开始就认定低收入者是需要教化的,并把保障房的取得者变成了被施舍者。给不给你,不是因为你有没有权利获取,而是因为你“文明”不“文明”。即便是施舍,这样的新政也未免苛刻。

  当下,繁荣的房地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基本支撑之一,它带动了很多上下游产业的发展,促成了金融业稳定的利润来源,并给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带来可观的税费和利润,这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化的光辉一面。与之相对应的是,也有不少人因此“被蜗居”,“被迁移”,或者根本无力获取住房。基本的社会学逻辑是:政府要用从房地产市场化过程中赚来的钱去解决这部分人的居住问题,无论你把它理解成政府的义务还是政府的福利,它都是必须去做的事情。当这种必须去做的事演变成“你必须先按我的条件去做某些事,我才为你做一些事”的时候,它就已经变味了。

  再说点关于“文明”的话题。即便在一些人看来低收入者的文明程度确需提高,但也必须承认,文明的进步不能靠强迫和威胁,文明的进步是与经济条件密切相关的,而不是某些人比某些人天生高贵的佐证。华尔街的银行家是不随地吐痰或口香糖的,但他们掠夺全世界财富的贪婪和欺诈本质上却是野蛮的,我们何以仅凭一个人吐不吐口香糖就决定是否剥夺其居住的权利?

  在广州市的保障房新政里,我们看不到责任,看不到福利,看到的是施舍和歧视,看到的是公共政策中权力无处不在,看到的是政策制定者的傲慢。靠着这样“被文明”的新政,广州市建设和谐保障房社区的初衷是注定实现不了的。

  □陈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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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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