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房地产“支柱”有病,能够撑多久?——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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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房地产“支柱”有病,能够撑多久?
2010年01月20日 15:38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近日做客中国经济网表示,虽然房价的高涨带来了社会对房地产泡沫的担忧,但汽车、房地产作为我国整个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一点也不能动摇。(1月19日《羊城晚报》)

  “房地产支柱论”并非姚景源的首创。2003年才是“房地产支柱论”诞生的元年。是年,房地产开发热潮一浪高过一浪,随之而来的是房价年年飙升。在“国11条”等房地产调控政策即将发挥作用的关键时刻,重提“房地产支柱论”,显然有些不合时宜。

  房地产重不重要?当然重要。有学者曾为“房地产支柱论”提出四大理由,包括改善城市环境、保障住房需求、推动现实消费、扩大就业机会等。遗憾的是,这个原本应该成立的理论在实践中却难以兑现,反而带来了无序规划、炒房成风等现实问题。究其原因,关键在于房地产的支柱作用被夸大。

  作为支柱地位的房地产,目前已经超出了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当将钱全投在购买房子上了,还能有多少余力去消费其它物品呢?又如何带动其它产业的发展?单纯突出房地产,显然是不健康和病态的,同时,还是很危险的:一方面,可能会促使房地产商很疯狂地挖掘土地,甚至会使突破土地红线;另一方面附加在房地产上的腐败将会变得越来越厉害。

  有学者提出让房地产做支柱产业不合国情、会加剧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等观点。在全球金融危机的阴霾下,重新定位房地产业的地位无疑很有必要。2009年初,广东省第11届人大二次会议在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原来的“发挥房地产支柱作用”删除;同一年,国务院审议并出台的十大重点产业振兴规划中,也没有了房地产的身影。

  即便不提“房地产支柱论”,房地产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也不会被忽视。但经济发展史也已证明,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依靠“盖楼”实现经济的现代化,依靠房地产业拉动经济增长本身也不具有长久的可持续性。过分夸大房地产的作用,只会伤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房地产不仅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更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支柱,决策者应该以更宏观的视角制定房地产政策。

  刘义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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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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