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应正视小产权房 而不是一拆了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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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应正视小产权房 而不是一拆了之!
2010年03月10日 09:33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有人曾把商品房说成是主人家的“正房”,是有地位、有依据的明媒正娶;而小产权房是“偏房”,只有“妾身”并无名份。之所以各地小产权房最近大有盛行之势,不是“偏房”地位看升,而是“正房”身价一直高抬。

  当今我国商品房价格已远离公民收入状况。在美国,普通人约5年就能买一套房,而我国去年城镇职工年收入才2万余元,就拿上海来说,去年上半年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约9万元,若普通住宅按100平方米、均价按1.5万算,房屋总价为150万,为普通居民家庭年收入的16.7倍,远超国际上通行的4~6倍。所以,才有叶檀女士说的“以非法之身在市场热销的小产权房无意间挑开了高房价真相。围绕高房价的无数调控政策与无数争议,似乎只是证明了房价是无法调控的。小产权房价格如此之低,反证了我国的房价不是不能低,而是有各种理由不让低”。

  实际上,目前的商品房价格高企,别墅用地停止审批,也就让集体用地和宅基地成了“香饽饽”,而恰恰集体用地的管理及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办法始终是土地管理中的难点,也是空白点。

  高房价肯定会将部分人逼上了去搜寻经适房、廉租房的道路。尽管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监管部门都在公开宣称多建经适房与廉租房,但较之于公民的刚性需求,这些基本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仍显滞后。因此,有许多需要购房的公民不得不将目光投向小产权房。从《每日经济新闻》的报道来看,当前,三亚大部分小产权房是由本地人集体所建或部分外地开发商所建,除了近年来因三亚的旅游地位上升而被爆炒,使不少外来投资炒房客加入“炒阵”以外,更多的地方,购小产权房者还是以当地居民为主。

  众所周知,在市场化社会中,最有市场的东西必有其存在理由。小产权房伴随着房价暴涨而进入百姓视线,而此时,有关部门虽然多次表态要进行清理,但时至今日,高房价依旧,小产权房依旧,甚至在三亚等一些地方还出现异常火爆的场面。房屋炒家说:“别怕,你们尽管便宜买我的房,政府部门发严处通知,只是做做样子,不能也莫法真打。”这或许是百姓读懂这里面的“监管游戏”,普遍认为政府是不会强拆小产权房的,因为涉及范围这么广。因此,才有三亚部分“小产权房”的销售人员吼出的“‘小产权房’那么多,成千上万的人都买了,政府怎么拆?”确实,小产权房不仅仅在三亚存在,从之前的报道看,北京等大城市一样存在,甚至可以说是遍地开花,政府要想拆,真的不容易啊!

  所以,牛皮膏药似的小产权房,颇似附生在高房价身上的寄生虫,除非有刮骨疗伤的勇气和胆识,否则难有去除之效。但话又说回来,小产权房既然叫小产权,那就说明它有一定的产权含量在里面,应该说,建这样的房子,当地政府部门多多少少还是有相关审批手续的。也就是说,当地的相关部门是有一定责任的。现在说买卖小产权房违法,但它已经事实存在,而且不在少数,能一拆了之吗?

  我们已经看到,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有关小产权房的争论也是个热点,而且已经有代表、委员提出,由于小产权房涉及范围广,应该用区别对待的办法,尽快制定相关的措施,或者以时间划断,规定什么时候建的小产权房可以补办手续后“转正”;也可以出台别的措施,规定怎样的小产权房可以“合法”;而对于违章建筑来说,该拆的就要坚决拆掉。

  我注意到,今年以来,国土部门已经多次表态要清理小产权房。窃以为,正视小产权房应把握“堵不如疏、禁不如导”的原则,而不是一拆了之。(周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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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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