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暴利税能让房价低头吗?——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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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暴利税能让房价低头吗?
2010年03月22日 09:35 来源:重庆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针对国企进军房地产行业遭到质疑,昨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0年年会召开的间隙,国务院国资委分配局局长熊志军对媒体表示,国企进入不是导致高房价的决定性因素,但此举造成房地产的利益格局面临挑战,因此国企在受“夹板气”,他呼吁全国人大明确国企的定位;另外,他建议征收暴利税来控制房地产行业的利润。

  只怕会给房价火上浇油

  造成房地产暴利的原因,一是土地的垄断与暴利;土地垄断导致的有限供应与“定向供应”,是开发商能够不断提高房价的基础条件;土地暴利占据房价成本的“半壁江山”,是高房价的最大理由。二是非理性需求的旺盛——越买越涨、越涨越买的“热性循环”,一路推高房价,为房地产暴利添砖加瓦。所谓的“刚性需求”中,投资投机占有相当比例;这部分购买力乐见房价上涨,是典型的“越买越涨,越涨越买”;那么,如果暴利税增加的成本继续被体现在价格中,不但很难撼动这种“买涨循环”,反而有一定时间内继续推升房价,进而加剧房地产暴利的可能,势必进一步加大产业风险。

  再有,房价成本一直就是一笔糊涂账。去年5月份,国家统计局开始进行的房价成本摸底工作,也至今没有下文。这种情况下,暴利税的操作就是个问题。那么会不会出现暴利税未征,而房价预期先涨,业内借此联手囤房、哄抬价格的情况,很叫人担心。

  暴利税的手段解决的是收益分成问题,实际上是政府从暴利中分一杯羹。百姓又能获得什么好处呢?马涤明

  操作不当会转嫁给房奴

  2006年3月,国家向石油行业征收暴利税效果还不错。但而今提征房地产暴利税,却不好操作。一方面,暴利界定起来,并不容易,而且行业不同,暴利的界定也应不同。譬如,一些服务餐饮业的酒水,翻倍是经常事,都不算暴利,而房地产超过10%,大部分人就认为是暴利了。可见,要想对房地产征收暴利税,除非国家硬性规定一个利润百分比,走法律立法的路径。

  同时,暴利税税负极有可能转嫁到购房者身上。目前而言,在房地产开发领域,“沉重如山”的租,“五花八门”的费以及“多如牛毛”的税,早已让开发商不堪重负。现在,如果再对房地产企业征收暴利税,倘若暴利税征收前,不进行一次彻底的税费租整合,最终还将会被转嫁到购房者身上。原因在于,暴利税征收的是所得税,属于价外税,理论上是难以转变成价内税的,但由于房子对民众而言是必需品,需求量太大,开发商很有可能让购房者“消化掉”暴利税。

  此外,房地产行业原本就是欠税常客,更遑论开征新税种了。你征再重的税,他仍当欠税“老赖”,要想足额征收,只怕很难。吴睿鸫

  不是央企炒房产的借口

  作为监管国企的国资委官员,熊志军局长用“央企不挣钱,被批效益不好;挣钱了,又说不顾社会效益”来质问媒体,其实是在为央企进入房地产谋取暴利找借口。

  时下,国企的经济效益大多建立在垄断和对社会资源的无偿占有基础之上,甚至是建立在对民众的盘剥之上,是建立在社会效益的日益萎缩之上。这些是公众对国有企业攫取垄断利润不满的原因所在。

  我们知道,国有企业本应向社会提供的是准公共物品,鉴于其行业的特殊性,当国有企业出现由制度安排造成的亏损时,政府应当通过非市场的财政手段来弥补。反之,当这些国有企业凭借垄断地位获得超额利润之后,也应当通过暴利税这种财政手段来加以调节,而不能听任这些国有企业将这些并非因为其自身经营努力获得的、本应属于广大社会公众的垄断利润据为己有。

  房地产暴利现象是经济社会最突出的热点矛盾之一。征收暴利税是应该的,但是,这种征收不是国有企业进入房地产行业的借口,更不是凭借国企融资优势“疯狂抢地”、任意制造“地王”的托词。朱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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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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