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海填湖建别墅":公共景观岂能成私人后花园——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洱海填湖建别墅":公共景观岂能成私人后花园
2010年04月15日 08:57 来源:人民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大理市民张先生周末带孩子“看海”的兴致没了。据报道,洱海公园里的情人湖被填,曾经养眼的景致被豪华别墅取代。一个好端端的城市公园,已经成了“人家的后花园”。

  苍洱风光闻名遐迩,当地也提出:“大理好风光,世界共分享”。这是天造地设的自然风光,是无需花钱购买的公共资源;而当“围湖造别墅”之风兴起,最精华的洱海风光逐渐变成“私家专属”,人们不禁要问:明天,到哪里去看“海”?

  这样的质问,不仅适用于大理。时下,“亲水建筑”、“河滨靓房”大行其道,“浅山别墅”、“山居人家”备受欢迎。山水宜居的概念,被一些开发商“开发”到极致。城里少得可怜的自然景观,成了各种楼盘围堵的对象。

  这样的质问,也不只针对城市景观。在旅游市场,各地旅游业“转型升级”正如火如荼:旅游设施日渐高档,旅游开发更趋深入,高尔夫球场修进深山老林,宾馆饭店建到雪山之畔。王安石所谓“险以远,则至者少”的美景,变成了资本逐利的高地。

  城市河流,山野风光,这些大自然的慷慨馈赠,为何会离一般人越来越远?概而言之,原因有三。

  认识的偏差。公园也好,雪山、峡谷、湖泊也罢,越来越受到“经济利益”的蚕食鲸吞。洱海的“情人湖”,其生态、文化传承和情感依附等多重功能,就被换算成可交易的价值。但是,如果只从买卖的角度认识自然,仅用算计的目光去打量生态环境,不但“采菊东篱下”的意境难觅,社会公众享有公共资源的起码公平也会被剥夺。

  政府的缺位。我国《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政府的守护不能“手软”,更不能趁机“捞一把”。

  消费的恣意。云南一些湖泊里的游船,其马力足以影响到水下生物生存;而这样的船,往往爆满。亲近自然是人之常情,但这种亲近,不能变味成了亵玩甚至占有。在一些人眼里,只要肯花钱,大自然就会敞开怀抱。他们感受的,是自然之美;忽略的,是带来的自然之痛。大自然虽然无语,但人们心里应该明白:这样的消费,不文明。

  只有从认识上摆正自然和人类的关系,心存对环境和法制的敬畏,明确政府的责任,我们看海的目光,才不会被别墅或是别的什么东西遮挡。(鲁云)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