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用地伤害的不仅仅是政府公信力——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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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用地伤害的不仅仅是政府公信力
2010年05月27日 07:31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31个省区市不同程度存在‘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现象,其中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超过三成。”

  据国土资源部日前通报,截至3月25日,全国范围内共清理出2007年10月-2009年10月期间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36872宗,涉及土地总面积61.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27.2万亩。

  “因‘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而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4233人,落实3325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932人,已经追究510人。整改查处工作有待加强,其中河北承德等6个市立案率较低,山西大同等10个市结案率较低。”这是国土资源部去年宣布对地方政府违法用地进行问责之后,首次大规模的严厉“点名”。

  由此看来,在与地方政府的博弈中,中央政府实在是已经到了“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的程度。

  虽然,国土资源部的负责人批评的主要理由落在“本该依法用地的政府却公然无视法律、违法用地,大大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上,但任谁都可以看出,违法用地,损害的绝不仅仅是所谓政府“公信力”而已。

  “以往违法用地不同程度地存在‘边报边用’、‘未批先用’等问题,但现在却发展到‘未报即用’。‘边报边用’和‘未批先用’毕竟都‘报’了,但‘未报即用’根本无视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这是一个必须高度警觉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的话让人深刻的体会到“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恼怒。

  所以,中央政府的“火”其实就在这里——以前你们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违点规赚点钱就算了,我们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这个家还是得靠大家一起撑着,但现在,你们胆子也太大了,“未报即用”,搞起了体外循环,整个游离于国家土地计划之外,这样你们让 “有保有压”的宏观调控措施怎样有效落实?你们眼中还有没有中央政府的存在?

  实际上,说到这里,地方政府也有一肚子“苦水”——上级政府都用经济指标作为对我的政绩考核标准,为了完成这些指标,我不得不想方设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结果把人家招进来了,我就得尽量想办法给他们搞地吧,很多时候,违法真是没办法。

  但对于地方政府的“没办法”,大家其实都心知肚明,这些“没办法”中哪一个不涉及权钱交易,哪一个没有腐败的影子?

  除此之外,能让地方政府这一个个“没办法”最后都顺利变成“有办法”,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我国土地管理体制中存在很大问题。

  据了解,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由各级政府按行政辖区分级管理的体制,执法监察也是如此。大量的执法实践表明,真正能够从全国乃至全体国民长远利益出发考虑保护耕地问题的,几乎只有中央政府,各级地方政府优先考虑的是发展本地经济。

  因为保护耕地、可持续发展带来的利益是慢性的,毁坏耕地造成危害的影响也是慢性的,而占地建设带来的利益却是短时间内就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因此,一种不可遏制的冲动就此形成,这决不是讲讲“一定要维护政府公信力”这样的大道理所能改变的。

  因此,败也萧何,成也萧何。

  正是因为关心政绩,时刻惦记着怎样让自己头上的官帽再大一点,才导致很多地方政府官员不惜违法违规,那么,启动问责制,除了国土资源部的紧盯,还需要有关纪检部门和司法部门密切跟进,针对违法占地、违反国法党纪的当事人,真正的动“刀把子”,不行就摘掉“官帽子”,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住国土“红线”,才能维护国法和党纪“尊严”,才能让中央政府上传下行、政令畅通。(傅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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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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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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