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地铁"钉子户"愿"捐房" 有关部门称其无权决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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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地铁"钉子户"愿"捐房" 有关部门称其无权决定
2009年10月20日 10:20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卡”住地铁六号线施工的荔湾区杉木栏路37号有了新动向。昨日,该屋住户吴×国表示,其愿意无偿捐出房屋。荔湾区道路扩建办工作人员表示,其房屋为经租房,吴无权作出决定。据了解,本月21日,有关部门将就该房屋的强制拆迁举行听证会。

  “我愿意配合地铁建设,无偿捐赠出这栋房子。”吴×国称,先前所说要求补偿330万元拆迁费,并非真实意愿。他希望能有时间证明其兄弟为房屋的主人。他说,目前已联系到当时房屋修建时的见证者、其远在马来西亚的堂姨愿意作证,她将会在今年底回国。

  对此,记者采访了负责拆迁的荔湾区道路扩建办,一名袁姓工作人员表示,吴×国所住房屋为政府经租房,其弟吴某业未办理更名手续,且一直未在此居住,吴×国作为香港居民无权租用广州市内公房。

  他说,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已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该房屋,将于本月21日举行听证会,就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公开听证,其时,地铁公司、街道、社区居委会代表及当事人吴氏兄弟均被要求出席。(记者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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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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