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称多项因素决定物业税不可能真正开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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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者称多项因素决定物业税不可能真正开征
2010年01月13日 09: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13日电 进入新年,有关开征物业税的声音又热闹了起来。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12日在首届品牌中国房地产高峰论坛上称,物业税不可能真正开征。

  董藩表示,目前有很多因素决定物业税不会到来。第一,土地必须私有化,否则开征物业税法理上不能。他称,物业税实质上为增值税,目前土地为政府所有,房产增值后却向百姓征税,不是合情合理。

  第二,开征之前,必须百分百明确物业产权。现在,很多房子产权并不清晰,不能对违法的房产征税。

  第三,要保证百姓纳税意识毫无问题,不然会征收物业税可能遭到全民反对。

  第四,土地出让金与物业税二者性质不同,将土地出让金混入物业税中逐年征收行不通。

  第五,若毁掉了土地出让制度,无法保证过渡期间地方政府的财经收入。

  董藩还称,新税种的设立是一项立法工作,需要全国人大讨论通过,法律的制定可能会不顺利。另外,他表示,房价构成非常复杂,目前没有可行的征收操作方案,不能保证公平征收。

  也有专家持相反观点。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表示,物业税征收势在必行。但他认为,物业税对房价影响较小,主要是解决地方财政结构调整问题。顾云昌举例称,美国已经征收物业税,但房价也有正常的上涨和下跌。

  参加论坛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候云春也表示,目前物业税具备推出的条件,但前提是不能增加中低收入者的住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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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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