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房地产调控政策须防开发商“下有对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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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者:房地产调控政策须防开发商“下有对策”
2010年03月16日 08:49 来源:证券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国务院4号文件(国11条)中规定,商品房项目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此次北京贯彻出台的政策中,这一方面的要求更加严格,也是比较新的政策点。中国房地产文化促进会研究员陈运高主任表示,国家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很多,也很好,以后就看执行落实情况了。

  胡星斗教授则认为,这个规定从理论上可以遏制或杜绝捂盘现象,增加商品房的有效供应。以前开工3栋楼,可以一栋一栋地开盘,开一次涨一次,现在预售就必须是3栋楼都卖,一下子都推出来。但政府也要防止开发商通过定价体系变相“捂盘”,比如,通过上面所举的开发商利用“挂羊头卖狗肉”的策略,忽悠购房者;甚至通过提高不想卖出楼盘的价格达到捂盘的目的。因此,要想防止开发商捂盘,还应该在房价预期、供求、增值税、房源及价格信息全公开等方面下工夫。否则,“下有对策”势必对冲中央施政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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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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