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飞涨催生恐慌性购房 楼市频频上演各种怪相(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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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价飞涨催生恐慌性购房 楼市频频上演各种怪相(2)
2010年04月02日 17:42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购房怪相

  孩子“买”下父母房 只为贷款凑首付

  80后小范虽然觉得压力挺大,但最后还是听从了中介的建议。在登记结婚前,用女友的名字买下父母的旧房,用取得的贷款凑齐买婚房的首付,“这是没办法的办法,父母不能没房住,我也要买房娶媳妇。”首付是有了,小范两口需要背负两套房的贷款,“每个月的收入基本上都用来还贷了。”

  一位中介从业者对记者说,现在亲戚互相卖房的事不少,大部分确实是自住,也有些投资客是为了炒房,“用银行贷款增加资金量,同时购买尽可能多的房子,博取最大利润。”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张大伟表示,这种交易有骗贷的嫌疑,尽量不要操作,而且房价涨跌不定,容易给将来资产纷争埋下隐患。因此对于有套旧房产,想买新房但资金不太充裕的家庭,最好还是选择卖旧买新或出租旧房买新房的方式,“在筹得资金的同时,也可以避免房产纠纷,减轻房贷负担。”

  房主贪婪

  租客有优先权 毁约房主拿承租权说事

  王先生万万没想到不仅已经签约的房子跑了单,违约金都没要到。3月中旬,王先生看上了一套位于望京新城的二手房。和房主谈好2万元一平方米的价格之后,就签下了买卖合同。还没来得及办理过户手续,这时传来大望京村拍出地王的消息,区域二手房单价一下子涨至22000元。

  “我就觉得不妙,果然房主找我来了。”王先生本以为既然签约,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可是房主的理由很“狗血”,“说原来的租客要买下这套房子,因为他具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和我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定金可退,但没有违约金。”

  记者询问了几家中介公司,均反映今年以来房主违约的情况明显增多,不少购房者通过增加定金金额来防止违约。鉴于租客享有优先权的规定,业内人士提醒买家,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核实是否有租赁客户,如果有的话,最好请租客签订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以避免更大的损失。

  购买悲情

  首付款总也攒不够

  购房人无奈当租户

  在北京工作三年的小马去年终于攒够了20万元,准备在北京买一套房子居住。去年年底,他看到的通州果园的二手房每平方米15000元,首付都凑不够。春节过年回家,家里又给他凑了20万元。可是等小马回来一问,果园的房价已经涨到了每平方米18000元。“看来我还是租房子住吧,这房价涨得太快了。”小马无奈地说。

  北京近期房价的疯涨,逼着许多像小马一样原本打算持币待购的购房者,再次将自己的购房计划延迟,由“购房人”变为租户。

  “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由于房价上涨导致的购房者‘以购转租’的现象,大概占了整个租赁量的10%至15%。”21世纪不动产市场分析师齐凡告诉记者,最近他们的门店普遍反应了类似情况。尤其是四环外的一些区域,此类现象十分明显。“有时候一个客户两个星期前还是过来打算买房的,可两个星期后就过来找房租住了。”齐凡认为,面对北京迅速上涨的房价,许多持币待购的业主还没反应过来,房价就已经涨得买不起了。

  在租金方面,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的统计显示,相对于一个月涨价上千的新房、二手房,北京租金的涨幅可以忽略不计,同比只有10%左右。这也是许多无房人愿意租房的原因之一。今年一季度,虽然有部分购房人转入租房市场,但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北京的租赁房源十分充足,仍有充足的房源满足这部分需求,租金水平也不会出现较大波动。(记者 姚丽颖 李海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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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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