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户政处获悉,该局组织派出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清理整顿工作取得成效。建立健全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签订责任书5894份
户政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这次全市范围的行动中,宽城区公安分局主动登门宣传房主7740人,物业及中介33家,在媒体宣传8次,制作宣传横幅65条,社区宣传栏41个,清理小广告452件。
全体民警主动放弃节假日、休假及双休日,舍小家为大家,登记出租房屋11454家,签订责任书5894份,查验合法有效证件32251个,调查公寓124家2509人、工地20个2103人、行业场所298家709人。
发现承租人违法应及时报案
全市派出所会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仪表整洁、佩戴工作证、文明礼貌地深入到行业场所、工地、出租房屋中进行清查登记,核查承租人员和暂住人员合法有效证件并及时办理居住证。
据介绍,单位和个人、公寓经营者出租房屋用于他人居住的,必须登记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和号码,并在两日内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登记备案,签订《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严格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9家旅店被处罚
据介绍,工作中发现仍有个别旅店不听劝告,擅自接待无合法有效证件人员入住,公安机关坚决予以处理。
自专项行动以来,宽城区公安分局先后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开业的凯旋花园“双吉公寓”及康泰乐园15栋的“一心旅店”两名业主分别予以行政拘留、罚款处理,并予以取缔;对凯旋路派出所辖区内庆丰路友谊花园2栋的“伊休阁旅店”,西三条派出所辖区内芙蓉路327号的“金秋旅店”、白菊路10号的“俊杰旅店”、北京大街派出所辖区内厦门路贵阳小区5栋的“家悦旅店”、抚松路82号的“新广源旅店”,西广场派出所辖区内浙四小区的“富贵旅店”、人民大街687号的“煤矿宾馆”及北京大街339号的“星月时尚宾馆”,南广场派出所辖区内东二条368号的“铭阳时尚宾馆”等9家旅店处以罚款。(记者 张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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