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认房又认贷” 新规“封杀”炒房者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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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套房“认房又认贷” 新规“封杀”炒房者
2010年06月08日 10:48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对于二套房的界定问题,业界一直存在争议。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出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终于对此问题作出了结。昨日记者了解到,江城部分银行已开始执行房贷新规。多位银行人士透露,新规比想象中严格,几乎没有“钻空子”的可能。

  某股份制银行个贷人士告诉记者,认房又认贷,给炒房投机者设下了双重关卡。根据三部委的《通知》,借款人要出具房管部门查询结果,购房者不管是否贷款,只要买过房,购房合同就会在房产局备案。而有过贷款行为的外地购房者,就算本地房产系统查询不到,也可通过全国联网的银行征信记录查询。

  另一国有银行个贷经理表示,目前已按银监会要求,界定二套房时认房又认贷。只要曾经买房,无论首套房是全额付款还是按揭,再贷款买房一律视为二套房。

  针对记者提出的“首套房卖出后如何界定和怎么解决市民改善性住房的需求”的问题,某股份制银行个贷人士坦言,具体还要看各家银行如何操作,一旦开出“口子”,就肯定会出现“钻空子”的现象。如假结婚、假证明,这些都有可能对政策执行带来负面影响。

  一国有银行的个贷经理则表示:“首套房卖出,如果能够证明卖出的那套房和产生征信记录的住房吻合,应该还是可以视为首套房。”(见习记者程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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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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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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