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须押5亿保回迁 广州林村改造最新方案出台——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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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须押5亿保回迁 广州林村改造最新方案出台
2009年09月16日 14:45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位于广州火车东站旁、占地6万多平方米的林和村改造又有新进展。记者昨天获悉,《林和村“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修改稿)(下称新方案)已通过审批。新方案最引人注目的是,规定开发商必须汇入不低于5亿元的资金,用于保证建设回迁安置房。

  早在去年年底,林和村村委会已将市建委批复的《林和村旧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初步方案)》(以下简称旧方案)向村民公示。但在征集村民意见后,方案最终没有得以实施。

  增加超建面积补偿方式

  与旧方案相比,新方案在拆迁补偿方式中,增加了对于超建面积补偿方式:统一按1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材料损失补偿。对于原址房屋的附属设施(水池、简易房屋等)则不作回迁安置,可作适当的经济补偿。

  为了防止城中村改造出现“烂尾”问题,新方案规定,整体改造方案获准通过后,林和村和开发商将开立银行共管账户。开发商必须汇入不低于5亿元的资金,用于保证建设回迁安置房。

  临迁费补偿标准有提高

  此外,新方案提出的临迁费补偿标准:合法住宅面积按22元/平方米·月的标准补偿,比旧方案每月每平方米增加2元。但有村民反映,2000年林和村拆迁,部分村民搬到天誉花园。当时合法住宅面积临迁费补偿标准是30元/平方米·月。

  考虑到林和村地理位置,新方案对一楼商铺采取比住宅更高的临迁费标准。一楼临街商铺按6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停业补偿(含住宅临迁补偿费),内街内巷的商铺则为50元/平方米·月。二者均比旧方案的标准提高10元/平方米·月。

  对比新旧《方案》可以发现,回迁安置面积超过应回迁安置面积的购买价格也有下调,村民可以用更便宜的价格购买回迁房超出安置面积的部分。

  村民最怕旧村改造烂尾

  新拆迁补偿办法“出炉”后,不少村民表示,他们支持政府推进旧村改造,但担心日后生活没保障。“把房子拆了我们住的地方有,但是就没饭吃了。”一居民说,扣除分摊的面积,现有的100平方米回迁时大概只有83平方米,这对于一直以来靠租金生活的村民来讲,是不愿意面对的现实。

  另外,村里人最害怕的就是烂尾楼。有村民说:“开发商把地拿走了,要盖30层,结果建到29层没钱了,人一跑,这块地就完了。”

  吴彤、王铮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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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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