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王频频的背景之下,广州推地节奏走上了快车道。昨日,广州开发区再推6万余平方米住宅地,将于下月7日正式出让,起始价3.4886亿元。和一般用地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出让并建成之后,只允许租不能卖,租金要经过物价局审批同意,并只能出租给总部设在广州开发区的大中型企业。
该地块位于萝岗镇萝岗中心区规划2号路以北、笃学路以东,占地面积约6.37万平方米,起始价格为3.4886亿元。连同一起出售的,还有场地上4栋未完工建筑物——烂尾楼。经评估,该地块地上建(构)筑物价款为4.3673亿元。两者相加,开发商拿地成本起码达到7.84亿余元。
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表示,一般的开发商对“只租不售”的地块兴趣不会大,“基本不会有开发商花几个亿盖楼用来出租的。”他认为,此次卖地指向性较为明显,应该是配合某个企业总部落户广州,解决住房配套问题的。
广州首次推出只租不卖地块
广州市首次在卖住宅地时规定,开发商拿地后只能做“房东”,将建成住宅微利租给大中型企业。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卖地公告,表示将在开发区推出一幅用地面积超过6万平方米的“巨无霸”住宅地。但这块地盖好房子后,却不能拿来卖,只能用来出租,租金必须通过物价局批准。业界人士认为,这可能也是政府的一种新尝试——用社会力量建设类似政策租用房。
租金要经物价局批准
继开发区卖出“最长气”(广州科学城KXC-F8-1-1地块拍卖时,持续5个小时,创下了广州土地拍卖史上持续时间最长的纪录)住宅地王后,再推“巨无霸”住宅地。据了解,LGPQ-A2-2地块位于萝岗镇萝岗中心区规划2号路以北、笃学路以东。地块总用地面积达到约6.4万平方米,定金3540万元计算,折合楼面地价为2488元/平方米。
此次卖地最为特别的是,首次规定拿地盖好住宅后要进行出租,出租对象仅限于经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审批在广州开发区注册设立总部的大中型企业。租金按成本加微利的原则制定,具体房租水平要经过物价部门批准。
也就是说,开发商拿地盖好房子后,只能做“房东”,租金还要通过物价局批准。
或为民间建租用房尝试
据了解,广州市住宅地开发,多是用预售的方式迅速回笼资金滚动运作;写字楼等物业才往往采取只租不卖的方式。那么,此次开发区卖地首次提出,住宅也要出租不卖,是否能操作、是否会流拍呢?
业界人士认为,近期广州卖地对拿地方都有不少限定,估计此次推出的地块是“量身定做”的,应该有意向方,不会流拍。
合富辉煌首席分析师黎文江认为,中小开发商将地块拿来做长线投资也未尝不可。他认为,这可能也是政府的一种新尝试,盖好房后只能租给总部在开发区的大中型企业,有点像政策租赁房,只是还没有规定租金是多少。但这可以吸引企业和员工到开发区发展。这可能也是政府的一种新尝试——用社会力量建设类似政策租用房。
位置:萝岗镇萝岗中心区规划2号路以北、笃学路以东。
用途:盖好住宅后用作出租,对象仅限于经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审批在广州开发区注册设立总部的大中型企业。
租价:租金按成本加微利的原则制定,具体房租水平要经过物价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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