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拿地融资缓冲期缩短 沪收紧土地调控政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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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拿地融资缓冲期缩短 沪收紧土地调控政策
2010年03月24日 10:59 来源:上海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继国土资源部下发文件,要求开发商必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出让款的50%后,近日,上海有关部门又下发文件,要求一次性付款的开发商必须在30天内付清所有款项,这也意味着上海的土地市场将再一次收紧。

  记者了解到,按照新规定,如果选择一次性付款,开发商必须在30天内付清所有的款项,而原先的期限则是60天,融资缓冲期缩短了一半,而分期付款的开发商必须在10天内支付50%的首付款,并在90天内付清所有余款。

  而在此前的国家土地新政上曾经明确要求,开发商在拍地前缴纳20%的土地出让款作为保证金。这也就意味着,此次的国家土地新政加上上海的地方新政,即便是分期付款的开发商,在拿地前也必须掌握至少70%的土地款,这对开发商的现金流将是不小的考验。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国家提高开发商拿地的付款比例,很明显就是为了控制开发商的资金,防止开发商盲目炒地、囤地,以期对房价调控产生影响。不过,由于去年的楼市猛涨使得不少开发商都盆满钵满,因此,虽然从长远来看对楼市肯定会有很大程度的抑制作用,但是短期内能对楼市产生的影响并不会很大。

  记者同时了解到,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都必须科学编制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在今年4月公布各地住房以及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在此之前,各地不得出让住房用地。因此,这项上海地方的土地新政对于地价的影响还有待市场检验。 记者 王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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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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