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住宅用地“流拍” 不再“价高者得”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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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一住宅用地“流拍” 不再“价高者得”
2010年04月27日 14:26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北京土地出让制度改革效应在“新政”出台后首块居住用地出让中显现。4月21日,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居住用地因拍卖价格超过上限而“流拍”。

  该地块是北京暂停热点区域高价低交易以及新“国十条”等楼市调控新政亮剑后推出的首宗住宅用地。据了解,该地块设定的楼面价上限为4700元/平方米,最终现场拍卖的价格为2.04亿元,折合楼面价4718元/平方米,超过该上限,因此该地块并未拍出。对于该地块将如何处置,北京市国土局房山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尚待研究。

  根据4月16日北京市国土局出台的规定,北京土地出让将改变单纯“价高者得”的标准,将更多采用“综合条件最优者得”的综合评标方式,开发商的报价在评标中的比重只占25%,评标中还将设定地价的合理区间,如果超出区间,开发商即使报价再高,评标中也无法加分。(韩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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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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