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阴阳合同"再猖獗 "197万房"暗变"100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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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阴阳合同"再猖獗 "197万房"暗变"100万"
2009年06月10日 15:28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合同上明明白纸黑字的197万成交价,报建委备案时,却摇身一变“缩水”为100万,剩下的97万成了地域补偿费和乔迁搬家费。随着京城楼市的逐步回暖,二手房房价也在节节攀升,为了少出点钱,不少购房人在税款上动起了心思,“阴阳合同”逃税的现象再度猖獗。

  费尽心思的两份合同

  在北京某高校教书的王先生,最近看中了西四环金源时代附近的一套二手房,和业主商谈后,以197万元的成交价拿了下来。在商谈中双方约定,房屋转让所涉及的全部税款,都由王先生一方承担,那可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为了节省开支,王先生想到了“合理”避税,于是,在中介公司的帮助下,他成功劝说业主,造出了“阴阳”两份转让合同。王先生先和业主签了一份双方自用的197万转让合同,即“阴”合同,按照此合同里规定的197万支付房款,同时又签了一份《补充协议》,即“阳”合同,用于交给市建委备案。在这份“阳”合同里,房屋净价款被人工缩水为100万元,剩下的97万元则被立名为其他设施、地域补偿费和乔迁搬家费。

  阴阳两价差4万税金

  有了阴阳两份合同后,王先生将“阳”合同交到了市建委办理纳税及过户手续,于是,就发生了明明197万的房子,却按100万成交的蹊跷事件。记者分别给两份合同算了下税款。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合同印花税三项,分别按总成交额的1%、1.5%、0.05%收取,按197万的实际成交价支付,需要缴纳50235元税款,但按100万的价支付,只需25500元税款,少了24735元。再加上教育费附加和城建费,总共的税额差值达4万元,也就是说,王先生通过多签了一份补充协议,省出近4万元的税款。

  高房价滋生逃税

  “其实,阴阳合同的现象在二手房交易市场非常普遍,至少能占到所有成交量的1/3,特别是房价越高,议价空间越小的情况下,购房人越容易想到使用这种方法来‘合理’避税。”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在这位业内人士的指点下,记者看到这样一些成交价:东三环边的房子,成交价每平方米7000多元;南二环的房子,成交价每平方米6000多元……这些都是用于“避税”的房价。

  3月以来,京城楼市出现温暖“阳春”,尤其是二手房市场势头强劲,成交量猛烈攀升,业主喊价也是越来越高。于是,“阴阳合同”便再度猖獗起来。不过,专家告诉记者,这个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可不是真的毫无风险。对于购房人来说,虽然是暂时少交了些钱,但由于网上备案的签约价格是按比较低的价格,将来一旦想转让房屋,也只能按低价来计算,房屋交易就会出现困难,甚至最后逃税败露,购房人补交税款,并被行政处罚。对于二手房业主来说,一旦被查出,由于没有履行纳税义务人的法定义务,也会面临同样的行政处罚。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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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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