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官员低价购房续:部分转卖房屋者未补差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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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官员低价购房续:部分转卖房屋者未补差价
2009年06月30日 17:54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4时45分报道,温州市政府针对日前的安置房事件做出处置决定,在6月30号之前,这批低价出售的安置房事主一律补交差价每平方米3000多元,不然一律做每平方米8000元退房处理。今天(30日)就是补交差价款的最后期限。目前情况如何,中国之声连线了浙江台记者李晓华——

  主持人:你好,首先请给我们介绍一下温州市安置房事件的来龙去脉。

  记者:好的。我把这件事情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说起安置房,在2004年到2005年期间,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以每平米八千元的暂定价,把143套好房子销售给一大批官员和关系户,这些关系户包括温州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工商局、公安局等等这些部门。这起事件曝光半个月以后,温州市政府做出四条处理案件。由温州市纪委成立工作组,对这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调查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对象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对这143套房子进行评估,全面清查商品房的销售情况。

  这里面调查了在5月19号温州市委书记在和网友在线交流的时候,有网友再次提出安置房的问题,邵书记当时分析,这起事件主要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擅自把多余的安置房作为商品房对外销售,第二个擅自是擅自决定这些商品房的预售价格。温州市政府也遵循了有错必纠,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这个事情进行处理。三天后,温州市纪委公布了最终的处理决定。确定当时143套剩余房,当时的平均价格每平方米11549元,这就要求购房人六月底前,也就是今天补交三千多元的差价,否则一律按照原价每平米八千元做退房处理。

  主持人:今天是6月30日,是期限的最后一天,据你了解情况怎么样呢?

  记者:现在这些房屋的所有者有相当一部分都不是当时从旧城改建处买房的一手购房人,而是通过中介和政府官员从旧城改建指挥部关系户中购买到的二手房。

  温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也曾经表示,政府不会向第三方收取差价,也就是我刚提到的购买的二手房房主,政府的判断方向是向第一手房主购房人催缴这笔费用。根据记者了解到的情况,由于迫于各方面的压力,截止到目前位置,有相当一部分的差价是二手房的购房者和原来一手房的购房者共同出这笔钱。

  还有一部分差价就干脆全部是二手房的房主全部交的。这里我要举一个例子,购买安置房当中的一套,就是的得月花园1404号房间的管先生,今天(30日)上午他补交了80多万的差价,他是二手购房人,也就意味着一手购房人一分钱没有出,作为法国归国华侨他告诉记者,他虽然觉得交这笔钱很冤枉,但是也没有办法,担心房子被旧城改建指挥部收回。目前情况就是这样。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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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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