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处理农村违建 原村民为个人房产寻确权机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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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处理农村违建 原村民为个人房产寻确权机会
2009年09月02日 09:13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主动申报登记至少还有得到法律承认的机会!”朴实而直白的话语几乎道出了所有违建当事人的心声。昨日,深圳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建的信息普查登记第一天,迎来120余人前来申报咨询。市查违办相关负责人预计,申报人数将不断上升。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宝安区西乡街道劳动社区办公大楼,只见现场前来申报咨询的原村民络绎不绝。作为宝安区违建普查的首个试点社区,劳动社区的大部分原村民通过街道派发的宣传手册和社区网站对此次普查申报工作都略知一二,有的甚至已经研究到一些细节问题并在现场咨询工作人员。

  选择第一天就来申报的原村民都是“有备而来”,现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未带齐所需材料和证件的情况几乎没有,只是因为对规定的细节还不十分清楚,所以填表过程中询问最多的问题就是申报的建筑面积和户籍人口产权分配等事项。由于此次填表的信息将作为最终信息登记在册,不再作修改,所以原村民们对表格的填写都非常谨慎。

  市查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区查违办和各街道深入社区的宣传工作刚刚启动,加之很多当事人还存在观望心理,深入社区的宣传工作至关重要,随着不同形式的宣传进一步深入,并考虑到已完成申报登记当事人的带动效应,预计日后会有更多当事人前去申报登记。

  现场除了前来申报的原村民外还有一些其他非试点社区的代表前来观摩学习。宝安区违建普查办公室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后宝安区将在每个街道选取一个试点社区,以点带面,将政策宣传到位,使违建当事人理解透彻,从而全面推进申报登记工作,并为下一阶段的信息普查工作打好基础。

  原村民林伯坚在宝安西乡街道马鞍山小区拥有一栋1998年自建的4层高的房产,一层自住,其他均用于出租,虽然收了10年多的租金,但“违法建筑”在林伯坚听来是一个十分刺耳的字眼,他向记者坦言,这10年来,“违建”一直是自己的一块心病,为自己的房产争得一个合法的名分,使个人房产得到法律的保护是他目前最朴实和最直接的想法。以深圳市政府1999年3月5日人大《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为标准,即‘9935’标准,规定凡是1999年3月5日前建成的均是合法的,之后的则属于违建。“由于当时对宣传政策关注太少,我错过了那次机会,时隔10年,我现在十分迫切地希望能为自己的房产确权领证。”

  填完申报表格,按下手印的那一刻,林伯坚感觉是一块石头落地了,然而,同时他也表示,心里也还是有些许顾虑,他对补交地价款和相关处罚金的具体数量,以及何时能领到房产证这些实际问题感觉没底,他期待着政府能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并确确实实做到既不让违法者占便宜,也不让老实人吃亏,适当照顾原村民的利益,体现向守法合规者倾斜的精神。

  其实,林伯坚的顾虑也反映了很多原村民内心的担忧,记者在申报现场就发现一部分抱着观望态度的原村民,他们有的就是领了一张表仔细阅读,有的只是向工作人员咨询问题,其中,补交多少地价最受关注,要承认房产的合法产权,补交地价款是前提,由于每个区域的地价是不一样的,这因此成为目前原村民最担心的问题。 (记者 孙锦  李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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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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