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实景和效果图不符 业主质疑开发商偷工减料(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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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盘实景和效果图不符 业主质疑开发商偷工减料(2)
2009年09月03日 14:17 来源:今日早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开发商回应:有的效果图确实做了修改

  “景观泳池的效果图我们做方案时考虑不成熟,后期做了修改,”浙江名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策划总监李伍清说,“去掉小桥是为了泳池的安全考虑,风景桥其实是进入泳池的门,后来因为会遮挡视线,所以取消了。”

  除了景观泳池效果图,对其他效果图,李伍清说公司从来没有公开发布过。

  “其他效果图其实是景观公司提供给我们的比选方案,这些方案并没有被采纳,公司也没有在公开场合发布过这些效果图,业主现在拿着这些效果图说事,让我们很为难,”李伍清说,“按照这些效果图改不是不可以,但是这批业主满意了,其他业主可能又会来提意见,这就众口难调了。”

  尽管如此,李伍清表示,对于景观泳池的未建部分,开发商可以把相关建造费用退还给业主;至于业主提出的绿化、景观方面的问题,可能是因为小区还有两个月才交付使用,很多设施正在进一步完善中。

  律师提醒:只有开发商公开发布的效果图才有法律效应

  对于楼盘交付标准不满意,业主能用楼盘效果图为自己维权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楼盘效果图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应。

  “值得注意的问题有两个,具备法律效应的效果图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要公开发布,比如在售楼处展板、媒体广告中;另外一个是要开发商自己发布,或者委托别人发布,”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主任金鹰提醒说,购房者如果是按照效果图来买房子,一定要满足上述条件,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单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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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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