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料建起"二手房" 没有一条钢筋挖掘机轻敲便倒——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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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料建起"二手房" 没有一条钢筋挖掘机轻敲便倒
2009年11月25日 15:53 来源:福州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废旧材料建起“二手房”,违建老厂房内又新“长”出10米高的钢架结构房。昨日上午,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强制拆除2座违法建筑,另有一座违法建筑自行拆除,共计违法占用土地1900平方米。

  没有一条钢筋,墙壁脆如纸片,挖掘机轻轻一敲,五六米高的墙壁便“哗啦啦”倒下,并连带着坍塌一片。这是昨日8时40分左右,执法人员拆除仓山区建新镇玉兰村一座违法建筑时的情景。

  这是一座砖木结构的简易房,违法占用土地500平方米。据执法人员介绍,由于该违法建筑位于福湾新城一条在建的规划道路旁,而道路两旁未来很有可能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当事人就是考虑到这种情况,占用园地违法建房,在出租谋利的同时,企图今后获取拆迁补偿款。

  为何建筑质量如此低劣?原来这是一座建起来就已经是“二手房”的违法建筑。执法人员说,为减少建造成本,当事人就从别处买来旧木料和旧砖瓦等“二手”建筑材料,违法建筑每平方米的造价仅在百元左右。“真是豆腐渣工程啊,要真住进去,不知什么时候就得出人命。”听说执法人员此前曾劝离租住其中的一户民工,一名现场的围观者不禁为他们庆幸。

  昨日9时10分左右,执法人员紧接着来到仓山区盖山镇浦口村。该村村民黄某早年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起占地800平方米的五金电器加工厂,在此基础上,黄某又有了新的举动。“市政府拆违1号公告颁布后,他还顶风抢建起了这个钢架结构房。”执法人员说。

  记者现场注意到,钢架结构房高约10米,一根根钢条从老厂房四周的墙角内“冒”出,之后在厂房上方的钢架上铺上铁皮,看起来犹如“长”出了一把巨伞,“罩”着老厂房。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多次劝导黄某自行拆除,但黄某只是拆除部分设施,企图拖延时间,蒙混过关。执法部门只好强制拆除。

  除了上述两座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仓山区跃进村陆某则自行拆除了违法占用土地600平方米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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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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