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问:爸爸从单位分得两间平房,他再婚后,我也一直在这个房子里生活,1999年拆迁分得两居室,我们还在一起生活。爸爸去世后把房子以遗嘱的形式给了老家的大姐和继母,我还有权利得到这个房子吗?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李宏剑律师解答:两居室的房屋是以户口为依据分配的。由于王先生的户口当时也在被拆迁的房屋,所以分配的房屋应该有王先生的份额。父亲全部处分的行为是违法的。
本报实习记者彭扬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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