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别保障房申请人迫于公众压力主动退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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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个别保障房申请人迫于公众压力主动退出
2010年04月08日 09:12 来源:深圳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某区住建部门反映,最近迫于公众和媒体压力,有个别申请人因条件不够主动退出公示。”但具体区、街道办和人员名单等细节,该负责人并未公布。连日来,本报对“住豪宅也能通过保障房初审”一事进行了持续追踪报道。昨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作出正面回应。据了解,此次保障房申请目前全市共受理申请8148份,初审合格7857份。

  自今年3月17日起,在深圳市住宅和建设局官方网站的“住房保障频道”栏内,一条《关于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初审合格家庭(单身居民)情况公示的通告》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多名市民和网友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纷纷质疑住水榭花都豪宅、开公司当法人的为何也能通过保障房初审,本报对此进行了持续追踪报道。

  昨日,市住建局负责人表示,感谢和欢迎广大市民和新闻媒体对我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该负责人再次重申,此次保障性住房“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即保障性住房审核有“三道关”。初审在街道办,并进行第一次公示;随后到区建设(住宅)局复审;最后到市住房和建设局终审,并进行第二次公示。

  “目前进行的初审和公示阶段,将于4月10日结束。”据市住建局住房改革与发展处李副处长介绍,街道办事处首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拥有住宅建设用地情况”,“家庭人员基本情况、就业情况、收入来源情况、集体股份公司分红记录”,以及“房屋拥有或租住情况”。此外,街道办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在公示期间,街道办事处对遗漏、错填等情况予以校对修正,对受理有关申请家庭的举报信息进行严格核查,并逐一上报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作为下一阶段重点核查对象。

  复审阶段,将由区建设(住宅)局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及申请资格进行复审,负责审查申请家庭在本区购租政策性住房情况。对初审公示阶段收到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并根据街道办事处初审反映的问题进行重点调查核实。

  对于广大市民最为关心的终审,市住建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市住建局将联合多部门进行审查。“市住建局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将到公安部门核查户籍和拥有车辆情况;到民政部门核查重点优抚对象情况;到残联核查残疾人员情况;对社会保险缴纳、失业情况有异议的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查;对申请家庭(单身居民)收入有投诉的,到地税部门核查纳税情况;到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核查拥有住房情况;到土地房产估价中心评估商铺价值情况;到物价部门价格认证中心评估汽车价值情况;到人民银行核查存款情况;到证监部门核查拥有证券资产情况;到保监部门核查购买商业保险情况。”

  据介绍,到终审这一阶段,市住建部门才真正对申请人的财产、房产等进行实质性审核。终审后,预计今年6月中旬进行第二次公示。对弄虚作假,隐瞒人口、收入、资产及住房状况骗取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部门将取消相应资格、收回住房、提高租金等。对拒不执行的,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违规行为一旦查实,载入个人诚信不良记录,5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情节恶劣的,在社区公示通报并通知所在单位。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为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透露:“据某区住建部门反映,迫于公众和媒体压力,已经有个别申请人因条件不够主动退出公示。”但具体区、街道办和人员名单等细节,该负责人并未公布。记者 黄 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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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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