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土地遭遇强买强卖 镇长强租地村委没办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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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中村土地遭遇强买强卖 镇长强租地村委没办法
2010年04月22日 14:18 来源:大河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图片来源:大河报 不合理的租地协议让村民很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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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接到洛阳市老城区邙山镇大路口村群众举报,称该镇镇长利用职权,插手村土地租赁及开发,且和开发商贿赂村干部。针对此事,记者近日到洛阳进行了采访调查。

  镇长强租地村委没办法

  4月14日,在大路口村,记者见到了该村党委书记李延学和村主任谢好子及村里其他人员,谈及村里土地租赁及开发的现状,两位村干部面有难色。“一方面是村里的集体土地,怎样租赁开发,首先要顾及全体村民的利益,可是另一方面是镇长,得罪不起啊。”

  对于强租土地一事,村干部叫来村会计,拿出了村里面所有的租地协议,上面的租赁价格除了一份特殊合同外,其他的价格都在2000元,且租期为20年。唯独一份协议只标明四个地址,没有标明土地亩数,租赁价格是每年每亩1000元,租期30年。

  谢好子说:“人家是镇长,谁有啥法子呀。”据介绍,当初镇长郭玉瑞拿着合同见到村干部,要求将这块土地以每亩800元的价格租赁,村里不愿意,后镇长就直接拍板定为1000元每亩,且租期为30年。并很快打好合同,要求签字,而这片土地共多少亩也没有丈量。这片土地最后是杜享文租赁,合同签订后给了村委会4万元租赁费,实际上是按照40亩计算的。

  村干部遭镇长威胁?

  提及土地转让合同,这份与洛阳国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只有一页纸,土地转让价格一栏由每亩25万元改动为每亩30万元,土地面积为70亩。

  谢好子说,在今年2月的一天,他接到了镇长郭玉瑞的电话,要求带上村委会的公章到镇政府。到了镇政府,郭玉瑞直接拿出一份土地转让补偿协议,要求将大路口村的70亩土地转让给洛阳国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面盖有该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代表人签字处已经写上了陈跃通的名字。这份合同要求将大路口村的70亩土地以每亩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开发商。谢好子提出25万元的价格太低,且没有经过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后经过简单的协商,郭玉瑞提出将每亩土地的价格上升到30万元,并直接在合同上做了改动。目前,村里也没有见到过这份合同签订后对方的任何款项。

  而让村干部彻底惊醒的是第三份合同。3月18日,李延学与谢好子接到了镇长郭玉瑞的电话,要求到洛阳新区的雅香金陵宾馆赴宴。谢好子说,到了之后见到了几个陌生的人,镇长拿出茅台酒、中华烟招待他们,席间谈到了村经济适用房项目土地转让的事项。并许诺两人,合同签订后,每人给50万元的好处费。

  对方拿出合同后,李延学与谢好子才知道欲开发村土地的公司是洛阳另一房产开发公司,合同的内容非常离谱。四个地址确定涵盖了村现有的全部土地。村民的住宅用地依照都市村庄改造政策安置补偿后,居民所属土地无偿使用。

  谢好子说,当天为了不让镇长失面子,他就和村党委书记假装酒喝多了,协议也没法签。“后来,我们拒绝与镇长见面,镇长就在电话中说,‘这是区领导管的项目,不听话就滤了你’(撤了你的意思)。”谢好子说。

  没有许诺每人给50万

  4月14日下午,记者见到该镇镇长郭玉瑞。郭玉瑞说:“我没有给任何人介绍过开发商。”而当记者拿出村委的合同协议时,郭镇长又改口说:“每一件事情都是区长同意的”。

  对于村里的租赁协议,郭玉瑞说,那本不是村民的土地,是电厂的土地,给村里付费是照顾村民才给的,也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

  对于第二份房产开发合同,郭镇长说,签订了协议后,双方都没有执行,现在已经不说了。

  对于第三份尚未签订的合同,郭镇长说,叫村委成员一起吃饭确实是他约的,他是介绍人。但自己没有许诺每人给50万元的事情。

  4月14日,在洛阳市老城区旧城改造指挥部,一领导非常热情地说,他本人全面负责老城改造项目,所有报批手续都要在他这里办理。对于大路口村的状况,这位领导说,镇政府根本没有权力参与或者干涉城中村改造的事情。 (记者潘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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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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