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元停车位只卖不租 郑州一小区“停车”引纠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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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元停车位只卖不租 郑州一小区“停车”引纠纷
2009年06月08日 11:40 来源:大河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我们小区开发商定了个天价停车位租赁价格,一个车位每月的租金为1060元,比很多高档小区高七八倍,如果没有买停车位也没交租金,就不能在小区停车,但停到马路上,交警又不愿意,我们到哪里停车啊?”昨日,多名非常国际小区的业主向本报反映这一情况。

  昨日上午,记者赶到位于林科路东段的非常国际小区,在小区门口,多名业主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业主们说,该小区2008年3月1日交房,当时停车位是8万元一个,现在卖到12万元一个。去年年底时,开发商向业主们发通知说,停车位也可以租,每月租金1000元,另加收60元的管理费。

  业主们说,该小区当初设计时,按照人车分流的原则,小区的地面上没有设停车位,只有地下停车场一个地方可以停车。无奈之下,他们只得把车停在门前的林科路上,由于是违规停车,交警多次来贴罚单。

  “小区的停车位属于配套设施,业主可以买也可以租,开发商不能强迫业主买呀?出租价格也应该按郑州市停车位的一般行情来收,再高点也行,比很多高档小区的租车位高七八倍,这价格也太离谱了,这真是非常国际的‘非常停车价’啊!”几名业主不满地说。

  记者注意到,在该小区门前东西长300多米的林科路上,7米多宽的路,有一半位置被该小区业主的车辆占着,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该小区偌大的地下停车场里,731个停车位上停的车辆不足20辆。

  非常国际小区的开发商河南国影置业有限公司的张副总经理昨日上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公司没有说过地下停车位可以出租的话,小区的停车位公司只卖不租,这是一种经营行为,谁也无权干涉。

  另据业主们讲,小区的地下停车位有一部分是消防通道,这部分属于公共设施,不能设立停车位,但开发商在这些地方也设立了停车位。

  昨日下午,市房管局物业处的程建颖处长和市物价局的徐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关于小区停车位租金价格问题,目前政府没有明确的标准。(记者周广现)

【编辑: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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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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