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成立公司“自管” 股东是全体业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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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业主成立公司“自管” 股东是全体业主
2009年10月28日 10:54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天上午,在业委会组织下,由业主组建的馨莲茗园物业公司和该小区原有三和物业公司平稳交接,宣武区馨莲茗园小区物业服务自即日起实现“业主自管”。

  馨莲茗园小区自2004年入住,共472户居民。小区首任物业由开发商指定,自业主入住始服务至2007年底。由于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不断,2007年4月,小区业委会宣告成立,并于当年12月份重新招聘了三和物业服务公司。

  因在物业费收缴、业主公共收益支付等方面出现矛盾,业委会决定不再和三和物业续签服务合同。今年7月份,小区召开第4次业主大会,业委会得到了超过70%的业主投票,以组建馨莲茗园物业公司,对小区物业服务实行“自管”。

  “馨莲茗园物业公司是业主自己的公司,注册资本金用的是小区的公共收益,股东是全体业主。公司为集体性质,由业委会主管,部分服务人员也是业主,但是涉及到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岗位是外聘的。”昨天上午,业委会主任于明哲称。

  根据“自管”方案,小区物业每半年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公司年终经营利润的1/3按照业主房子的面积分配冲减物业费,1/3用于小区基本建设,1/3用于奖励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相关人员。“目前,物业费已由每平方米1.7元降到1.6元,新物业今日上岗。”

  昨天,三和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物业费收缴率比较低,既然业委会不愿续签合同,他们一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就全部离开。

  业主王阿姨称希望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能公开、公平、透明,将物业费降下来的同时,保证良好的服务。但也有业主持“观望”态度:“机房、电梯、给水、给电等技术性很强,‘自管’效果如何,还不能太乐观。”业主陈先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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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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