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小区车位业主租不到 商家却可马上租——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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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某小区车位业主租不到 商家却可马上租
2009年11月06日 14:52 来源:华龙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几千平米的车库,不少车位都没有车子停靠,还有一些车位被家具和一些破箱子占住了位置。奇怪的是,当小区业主要求将车停进车库时,车库管理方称没有车位,但当在此做生意的人想进车库时,却被告知马上可以办手续进车库……这一幕,就发生在巴南鱼洞的一个小区内。

  业主:看见有车位却不能进

  “我前几天打了不下20个电话,要求他们给我提供一个车位,他们声称目前没有,正在协调。”居住在小区D栋16-3的业主韦老师非常气愤地说道,“但是对于非业主,他们就有车位了。估计是他们嫌业主钱少不让进。”据了解,小区的车库对业主每个月是收取200元的停车费,如果是对外,是每个月300元。

  昨日下午4时许,韦老师指着小区车库的一些胡乱堆砌的货物对记者说:“你看这些货物占用了这么多的车位,但是他们就不肯给我们。”由于韦老师原来有一辆旧车停在另外的车库,而这辆才买的小轿车,韦老师非常爱惜,就想停在自己楼下的车库,车库管理方却告知他没有车位。韦老师的新车买来后就一直停在路边。

  物管:车库不归我们管

  随后,记者打通了车库管理人牟奇峰(音)的电话,假称自己是做服装生意的商家,想停车进车库。这时,牟奇峰仔细盘问了到底是那一个门面之后,让记者到物管办公室的财务部办理相关的手续,就可以停车进车库了。

  记者此后向小区物管询问车库情况,物管称他们不负责车库管理,前几天他们还为韦老师停车的事与车库管理方协调过,但没有协调好。

  律师:

  可以起诉管理者

  重庆某律师事务所的蒲律师了解情况后表示,如果是小区配套的车库,应该是优先给业主使用,如果有证据表明,车库确实有不少外来的车子在租赁使用,这是违反物权法规定的,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都可以起诉车库的管理方。 (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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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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