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小区不供暖没法装修 律师称可要求退还或索赔——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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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小区不供暖没法装修 律师称可要求退还或索赔
2009年11月16日 15:54 来源:法制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新小区不供暖 装修活儿没法干

  业主办理入住时已交供暖费 律师称可以要求退还或索赔

  刚交房的新小区没有供暖,装修没法进行、新房难入住。大部分小区居民解决了供暖问题后,昨晚本报又接到了新小区挨冻的读者来电。

  卢先生的新房位于石景山区金顶阳光小区,他在收房时已经交纳了供暖费,但直到昨天,屋里没有一点“热乎气儿”。

  卢先生说,由于室温太低,不仅装修工人无法正常干活、休息,而且也不能进行贴砖、刷墙等装修活儿(温度低影响施工质量)。

  李女士的家位于通州区世纪星城小区18号楼,房子虽然已装修完毕,但因为没有供暖,她仍然租住在别的地方。

  据了解,世纪星城小区18号楼为该楼盘二期,一期等其他先交房的楼都已供暖。

  ●物业说法

  石景山区金顶阳光小区物业一位姓孙的工作人员表示,业主交纳的供暖费已经全部交给了开发商和供暖部门。今天上午,物业要和有关部门开会研究,催促尽快供暖。

  世纪星城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称,18号楼的供暖线路已通至楼外,3日之内可通暖气。

  ●律师说法

  今天上午,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吴铁军律师表示,新小区业主交纳了供暖费,供暖部门就应该按时供应最低温度以上的暖气。

  吴律师说,如果未按要求供暖,业主可以要求供暖部门退还未供暖期间的费用,或者对业主采取其他供暖设备的使用费进行赔偿。 (夜线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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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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