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征收面临三大难题 地方政府或不热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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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税征收面临三大难题 地方政府或不热衷
2009年05月27日 09:38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物业税的开征面临诸多难点。业内人士称,物业税的开征并非简单的税费改革,而是涉及到土地使用制度、市场调控手段、住宅建设方式等,牵涉非常复杂的社会利益关系,背后隐藏了各方利益的博弈。

  具体而言,征收物业税面临三大难题。其一,税收成本高。征收物业税前,要摸清每个人的房产情况,前期准备工作量很大,征管难度也很大;其二,我国缺乏有经验的地价师、评估师;其三,开征物业税后,地方政府将失去巨额土地出让金,地方政府或不热衷。在经济形势不尽如人意、财政收入吃紧之际,地方政府再作出这样的利益让步,无疑是艰难的。

  北京千万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常淑娟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物业税的征收范围应该如何界定,是新房与旧房区分对待还是一刀切?自住物业与经营性物业是否区分?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是否区别对待?第一套房与第二套、第三套房是否有区别?征收方式是什么?按什么基数征收?是否随市场价变动?谁来评估?

  “之所以拖了那么长的时间,原因还在于物业税是面向个人征收的,前期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在实施层面,有很多相当复杂的技术问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举例说,在北京,有大概40%的房子未落实产权问题,这些房子要不要征税呢?产权改革的不到位影响到了物业税的开征。同时,房屋价格也是问题。征税的时候,到底是应该以房屋的原始价值来征收,还是应该以重置价值来征收?

  一旦开征物业税,将涉及资产评估,而资产评估师的稀缺又是一个大问题。刘桓说,全国一共有5亿多城市人口,如果以一家三口来计算的话,就是近2亿套房子,而国内的资产评估师还不足2万人,肯定忙不过来。

  常淑娟表示,物业税属于地方税种,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部分,如何解决中央财税和地方财税的分配关系是物业税能否顺利出台的关键。

  刘桓告诉记者,跟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起步时间比较晚,积累不够,物业税出台会有比较多的麻烦。“由于中国的土地非私有化,与国外不同,不能完全照搬国外经验。”常淑娟说。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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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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