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管局:买房送物管费应要求写入合同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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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房管局:买房送物管费应要求写入合同
2009年06月03日 09:45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买房时开发商又送车位又送物管费,市民应将开发商承诺的一切优惠条件写入合同作为凭证。笔者昨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该局印制了6万册广州市国土房管黄页,免费向市民派发,详解市民关注的861个问题,其中涉及“诚意金”、购房促销等楼市热点。

  据介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整理汇编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便民指南》,分为简易版和完全版(分册)两种,包括了土地管理、房屋管理、住房保障、评估测绘管理等六大类问答,完全版共有861条问答,简易版精简为100条主要问答,也被称为广州市国土房管黄页。

  丢了遗失房地产预售合同,市民能否申请办理房产证?开发商收取诚意金是否合法……笔者看到,这份广州市国土房管黄页深入浅出,将市民关注的房产问题一一列出,特别是针对楼市的热点问题作出解答。

  不少市民买房时可能会遇到的开发商收取诚意金现象。该黄页就一针见血地向市民指出:开发商以“诚意金登记”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涉嫌恶意炒作、哄抬房价,属违规行为。

  市民在购房时,往往要开发商各种各样“促销优惠”的诱惑,有的开发商为了促销,送车位又送物管费,有的甚至送菲佣送名车等。该黄页则提醒市民,要谨防开发商无法兑现“促销优惠”,应将开发商承诺的一切优惠条件写入合同作为凭证。如送物业管理费时,市民应核实该项目物业管理公司的意见,并写入购房合同中。面对“送车位”承诺时更应谨慎,首先要核实开发商送的是车位使用权还是车位产权,如果是送车位使用权,则要弄清该车位是属开发商所有还是业主共有的公共车位。

  本月上旬,第一期6万册广州市国土房管黄页将通过各区分局(县级市局)的物业管理部门协助,通过各住宅小区物管处(公司)向小区的居民派发,同时在各级国土房管对外信访咨询和业务办理窗口向来访市民免费提供。市民还可在该局公众网站查阅(www.laho.gov.cn/xf.jsp)。(记者/郑佳欣实习生/钟英通讯员/穗房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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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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