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北京变相"小产权房" 不具有任何合法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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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回应北京变相"小产权房" 不具有任何合法性
2009年06月23日 10: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23日电 近期北京国土资源局查处了北京一些生态大棚,数量有上万户,被媒体称为新型的变相“小产权房”。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今日在新闻发布上对此回应称,因为“小产权房”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违反现行的土地政策,不具有任何合法性,必须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进行整治。

  甘藏春称,北京市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了北京部分区县利用农业基础设施兴建“小产权房”、别墅,现在被称为“大棚房”,政府采取了果断坚决有效的措施,组织进行了整顿。到目前为止,清查出34个项目,已经处理了13个项目。

  甘藏春指出,因为“小产权房”、别墅即所谓的“大棚房”,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违反现行的土地政策,不具有任何合法性,必须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进行整治。至于当事人的法律后果的处理问题,应该明确,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依法处置是行政法律关系,至于购房者和卖房者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两者不能混在一起,建议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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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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