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低收入家庭明起可申请公共租赁房(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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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低收入家庭明起可申请公共租赁房(2)
2009年07月31日 07:55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政策解读

  租赁期限

  公租房租赁期最长5年

  租住期间可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买房后须退房

  昨天公布的《办法》规定,公租房租赁期限最长5年。崔少飞表示,公租房是种过渡性住房,对于住房困难家庭,按目前的观念,最终还是购房。“比如一个家庭一个月能积蓄2000元,5年可积蓄约10万元。这时可购买其他政策房,可付首付款。”

  他表示,5年不是绝对期限,5年期满后如希望续租,可提前3个月申请,住保部门会对其资格复核。符合条件,还可续租;不符合条件,但暂时不能腾退的,可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价收取租金。过渡期满后仍不腾退的,按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租赁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徐志军表示,租住公租房的家庭,不能同时享受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等其他政策房,但可以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一旦购买了经适房或限价房,原租住的公租房就必须退出。

  覆盖人群

  优先考虑10万轮候家庭

  将根据试行情况,逐步纳入其他住房困难人群

  此前有消息称,公租房将首次面向非京籍人士开放,覆盖人群包括刚毕业的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但昨天出台的《办法》规定,公租房只限于已通过政策房审核的家庭,限定为本市户籍。

  对此,市住保办政策计划处处长崔少飞表示,目前北京“三房”(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的审核数量,已达到10多万户。“10多万户家庭中,目前一大部分人还处于轮候状态,或无力购买。如年龄偏大、申请贷款时有问题等。他们愿意租到政府提供的房屋。考虑到轮候家庭数量还比较大,今年计划建50万平米的公共租赁房,可能还满足不了这部分家庭的需要。所以在《办法》试行阶段,还是优先考虑这部分家庭。”

  崔少飞表示,将根据试行情况完善细则和办法,逐步将其他住房困难人群纳入进来。

  出租监管

  公共租赁房禁转租转借

  如有6种违禁行为,房屋将被收回

  近期,限价房、经适房的出租问题成社会关注的热点。昨天公布的《办法》规定,公租房禁止转租、转借。

  徐志军表示,制定公租房政策时,相关部门认真总结了经适房和限价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完善了公租房政策。其中规定了6种承租家庭禁止的行为,包括:将承租住房转租、转借;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等。“这6种情况只要出现1种,公共租赁房就要收回。”徐志军说。

  崔少飞说,公租房将来会直接纳入“三房”审核系统管理。“近期的出租问题,都是靠‘三房’审核系统,审核出租家庭相关信息来查处。”

  他表示,将来公租房是市场化的管理,给予产权单位权力和责任,它要承担管理过程中转租、转借等问题的责任。租住公租房将签订租赁合同,是完全的民事行为。如果租住家庭条件发生变化,住保部门发现后,可会同产权单位进行审核,按租赁合同直接处理。即使到法院起诉,也会得到相应支持。

  - 声音

  “按户籍出租有失公平”

  ●马女士(江苏来京工作)

  江苏人马女士是北京一家杂志的编辑,租住在宣武门某单位的宿舍内,房租占薪水的近1/3。她认为,外地来京工作人员才是北京租房的主要群体,公共租赁房应以收入水平为指标选择出租对象,而非户籍所在地。这样有失公平。

  她建议,政府能否完善制度规范租房市场,如按区域出台租房指导价等。

  ●小赵(今年大学毕业生)

  而今年的大学毕业生小赵,费时两个月,才在西三环找到一个合租房,每人半间屋子月租金1100元。“今年就业形势不好,少有同学出手大方,最后大多都挤进了格子间,有的卧室能隔出4间出租。”

  对于政府的决定,小赵觉得可以理解。她说,大学毕业生数量庞大,且每年都在新增,全靠政府解决住房也不现实。

  但她建议,政府最好能为刚毕业的大学生提供短期公共租赁房,以供这个群体缓解毕业初的住房紧张。

  本报记者 傅沙沙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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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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