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加强监管商品房定价价格变动 应对房价涨(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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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将加强监管商品房定价价格变动 应对房价涨(2)
2009年08月14日 15:28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单位能集资建房吗?

  符合相关条件才能建

  面对高涨的房价,很多职工提出单位集资建房的提议。对此,王如三说,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不过,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应当是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严格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果集资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仍有少量剩余,也不能放开销售,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

  大学毕业生能否住廉租房?

  主要靠公共租赁住房解决

  不少刚毕业的大学生建议政府多关注他们这类特殊的“夹心层”,比如能否将非当地户籍的大学毕业生列为廉租房或者经济适用房的受益对象?王如三解释说,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主要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针对新就业人员的住房问题,目前我省正在积极研究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帮助其租得起房,苏州、常州、南通等市已经进行试点,省住建厅将总结经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向全省推广。他指出,公共租赁住房也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此外,允许新就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政策也已在全省各地得到有序落实,这也可以缓解大学毕业生的租房压力。 (记者 王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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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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