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土局不会对出租经适房开恩 654户条件不符——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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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国土局不会对出租经适房开恩 654户条件不符
2009年09月10日 10:12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报昨日报道转租经适房的伍少荣一家的故事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再次登门调查伍少荣的情况,但明确表示,不会因为特殊原因就不处罚转租家庭,因为他们已经触动了社会公平的底线。

  “不管怎样,转租经济适用房都偏离了住房保障的方向,不会对这些家庭法外开恩。”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黄信敬昨日表示,正是因为考虑到伍少荣的家庭苦难,政府才给他经济适用房。他认为应该倡导这些家庭去工作,而不是通过转租经济适用房来交月供。

  昨日有专家建议广州应该扩大廉租房的保障范围,让困难家庭可以租住廉租房,而不是购买经济适用房后交不起月供。黄信敬昨日明确,住房保障还是要尽力而为,看菜吃饭,广州短期内不会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

  黄信敬表示,保障型住房是动用纳税人的钱建设的,如果过度保障,就会产生新的社会公平问题。据介绍,广州目前的保障标准在国内已经是很高的了,北京廉租房的保障标准是家庭人均月收入580元,而广州这个标准是640元。

  对于夹心层的住房问题,黄信敬表示广州正在研究通过多种方式来解决,其中就包括经济租赁房等有关政策。

  广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琳表示,限价房是带有限价性的商品房,其最后定性是商品房,因此限价房实际上面临着身份的尴尬,因为商品房的价格和流通理应是放开的。同时,申购限价房的家庭收入等以自我申报为主,审核没有像保障房那么严格,也可能存在一定的漏洞。陈琳认为,广州的限价房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昨日分析指出,近日出现的保障房转租现象说明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对这类住房的监管,特别要加强前置审批,严格审查让符合资质的家庭买到相应的住房。还可以考虑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来审查,确保过程的公平和公正。

  对于广州目前构建的住房体系,彭澎认为应该扩大建设廉租房,建立经济租赁房新制度,因为像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都很难监管,这两种带有产权的房屋很容易成为非法套利的工具。如果无限增加政府的监管又将提高行政成本。

  654户家庭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

  廉租房是广州面向最困难家庭的保障型住房,在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纷纷出现违规转租的事件后,廉租房的资格审核也受到高度关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日前通报,今年审核发现有654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居住面积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将在下月把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广州目前入住廉租住房的家庭为5100户,发放租赁补贴家庭为24168户。根据廉租住房保障有关管理规定,市住房保障办在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取得廉租住房保障的次年起,每隔2年对保障对象申报的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等情况进行住房保障资格年审。

  今年以来,市住房保障办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保障的后续监管,确保政府公共资源的合理公平利用,6月以来,经年审、检查和抽查,发现有654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居住面积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对这654户家庭,市住房保障办正在组织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及民政部门开展资格重审工作。下月初,市住房保障办将把重审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记者 王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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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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