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明年是否延续 房产调控政策不同地区或分化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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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惠明年是否延续 房产调控政策不同地区或分化
2009年11月09日 10:07 来源:南京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新闻提示

  去年底今年初,国家相关部门针对汽车、房产、家电等消费领域陆续出台了多项“扩内需、保增长”的优惠政策,以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这些政策设定的时限大多为一年。近日,随着“有效期”临近,人们日益关注这些优惠政策明年是否会延续。

  11月4日,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预计明年国家鼓励消费、扩大消费的政策不会出现太大的变化。

  汽车优惠政策:延续可能性较大

  优惠政策

  经国务院批准,纳税人自2009年1月20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排气量在1.6升(含)以下的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从原来的10%暂按5%的优惠税率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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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工信部新闻发言人朱宏任在新闻发布会上称,汽车购置税减半等政策,在提振需求、促进结构调整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作用,虽然到现在为止还不能确定这个政策是否继续执行,但可以考虑延续实施期限和扩大实施范围。

  这是官方人士近期对这一问题的首次回应。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副主任胡迟认为,继续保持汽车领域利好政策的连续性非常必要。尤其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汽车业的强劲发展势头必将带动钢铁、玻璃、化工等关联行业的需求不断改善,从而推动整体经济持续回暖。

  房产调控政策:不同地区或分化

  优惠政策

  2008年年底,国务院对牵涉房地产市场的一系列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包括契税、营业税减免;首套及改善型购房按揭利率7折优惠;2009年又调低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有资本金等。其中,对于直接刺激住房交易的政策,国务院给出的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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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不少城市的商业银行对二套房的商贷利率优惠在悄悄收紧。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日前也已下发通知,明确了首套房贷利率优惠由原来的7折上调为8折,11月9日起执行。

  湖南、吉林等省份却通过不同方式向开发商表示,2010年当地省级政府出台的房地产优惠政策不会取消,会顺延到2010年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近日预测,2010年各省房地产调控可能出现两种声音:北京等房价比较高的城市,可能会对稳定房地产的政策进行微调,湖南等二三线城市由于房地产市场复苏周期慢于一线城市,可能会顺延2008年底的优惠政策,或采取更为激进的扶持性措施。但鉴于目前经济回暖、房地产市场向好的形势,2008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楼市优惠政策有可能在年底到期终止。被终止的政策可能包括:契税、营业税减免;首套及改善型购房按揭利率7折优惠;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有资本金低额度等。

  家电以旧换新:“酝酿加大力度”

  优惠政策

  2009年6月28日,财政部等制定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并选择北京等9省市试点,实施时间从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其中,试点省市的市民购买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5类家电产品,可享受一定数额的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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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位参与商务部内部研讨的专家对媒体透露,针对近期家电下乡等面临的新情况,商务部正在酝酿采取措施,加大以旧换新的刺激力度。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黄国雄表示,除了家电下乡和汽车以旧换新以外,刺激消费方面还应有更大力度的举措。要让群众敢于消费,需要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在于有针对性的提供有效供给。

  本报记者 谢臻 实习生 肖荣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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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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