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自治区建设厅获悉,我区调整广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将一期工程涉及区域从35个县(市、区,下同)扩大到109个县,实现我区农村危房改造的全覆盖。
据悉,全区包括茅草树皮房在内的农村危房共约127.5万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今年我区优先解决35个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危房。同时,将从其他市县原有任务中调减出882户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分解落实到尚未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74个县,全部用于农村一级危房中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含残疾户)的危房改造。扩大实施范围后,一期工程争取在2009年11月20日前全面开工,2009年12月底前完成抽查验收。
新增74个县区882户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仍然按每户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各补助5000元,市级财政补助4000元,县区财政补助1000元的标准执行。各地应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对象、不同的贫困程度和不同改造方式的实际需要和承受能力,制定具体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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