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深度调查:郑州“租售并举”在争论中试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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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租房深度调查:郑州“租售并举”在争论中试水
2009年12月01日 08:52 来源:工人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郑州首批新建实物配租廉租房入住仪式,日前在湖光新苑小区内举行,73岁的李洪英在家人搀扶下来到仪式现场,接过房门钥匙的一刹那,老人失声痛哭。

  对于低收入家庭而言,能以低廉的租金住进廉租房是天大的好事,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买到自有住房才是他们最大的梦想。“住的地方是有了,可什么时候才能拥有自己的房子呢?如果廉租房住了三五年,能不能购买?”

  12月1日,《郑州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廉租住房由之前的只租不售向租售并举转变,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获得实物配租廉租房后买下房子,价格为经济适用房销售基准价与房屋简装修成本合计价款的60%。

  继贵州安顺、南京等城市之后,郑州廉租房也要上市,这让社会各界尤为关注,各种不同的观点纷纷出现,争论十分激烈。

  所谓廉租房“租售并举”,其实就是廉租住房可租可售,承租人购买廉租住房,可一次性支付购房款,也可以按比例分期付款,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但不得直接上市交易。5年后,在按规定补足优惠税费、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就可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可上市交易。

  对此,一些业内人士持赞同态度,云南财经大学房地产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张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廉租房上市交易是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

  他认为廉租房目前存在两个问题,首先,微薄的房租收入让政府很难在短期内收回成本。其次,廉租房住户的收入时刻在发生变化,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很难掌握那些租户是否还有资格继续租用廉租房。

  根据新加坡、中国香港廉租房的发展历程来看,先让低收入家庭通过交纳低廉的租金住上一套房子,等到他们收入增加到超过廉租条件时,就可以通过购买方式退出廉租房市场,加快政府建设资金的回笼,张洪说。

  不过也有人对此提出质疑。一位业内人士直言,政府这么做是不是在甩包袱?还有人认为,如果廉租房是卖出去而不是租出去的,那就不能叫做廉租房了,这似乎违背了建廉租房的初衷。

  河南省财经学院刘社教授说,买廉租房可由政府提供担保,但是如果出现办理按揭后不还钱的情况怎么办?政府不是还有损失吗?

  “低收入可能是目前的状态,可能他(她)明天买彩票发财了,或是通过个人奋斗,用几年的时间成为百万富翁,这种情况,会造成新的不公平,租的房子,产权属于政府好收回,一旦卖了,产权归个人,政府没有办法收回”,刘社建议,要完善廉租房的动态管理,一定要建立科学的退出机制。

  而市民关心的是,廉租房上市,会有多便宜?这些困难家庭能否买得起?郑州市房管局的初步意见是,比照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因为这个价格接近成本价。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有租户表示,即使以成本价的60%出售廉租住房,按目前城中村改造的成本,一平方米也不会低于2000元。“廉租住房都在50平方米左右,按每平方米1200元计算,一套房子也不低于6万元,对低保户来说肯定买不起。”市民王女士说,即使是银行放贷,以20年期限看,每月至少也要付500元以上,因为郑州市廉租房家庭的收入标准是每月收入不足550元,这对穷人也是不小的压力。

  采访中,有业内人士透露,当初申请廉租房的用户就并非全部满腔热情,因为房租虽然便宜,可加上物业等其他费用也要比政府提供的廉租补贴花的要多,再加上冬天的采暖费用更是让他们望而却步,更别说买了。

  “如果有能力买房,就不会住廉租住房了。拿低保的人都是比较困难的群体,如果一下子能拿出一大笔钱来买房,这些人还算是低收入吗?”该人士认为,廉租房应该是政府长期保有的,可以持续性及时地用来解决无房可住民众的居住问题。然而,如今廉租房可售却把其等同于经济适用房、保障房,混淆了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和保障房的功能,从而极有可能重蹈经济适用房政策失败的覆辙。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郭树华表示,廉租房一旦卖给租户,势必造成廉租房源的减少,政府必须增加资金投入,以保证廉租房的建设速度能够满足低收入群众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因此,廉租住房还是要以租为主,出售的比例不宜过高。

  对此,郑州市房管局廉租办一位负责人说,实行“租售并举”的目的是让资金尽快回笼,这样能加快建设速度,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早日享受到廉租房的实惠。目前,郑州的廉租房还没到可以出售的阶段,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如果具体实施后,政府肯定会推出配套管理措施和相关政策。12月1日实施的《郑州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就已经建立了明确的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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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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