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优先解决困难劳模住房问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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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优先解决困难劳模住房问题
2009年12月28日 09:45 来源:工人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经过数月的排查寻找,截至12月24日,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已为283户住房困难的劳模进行了登记。按照呼和浩特市总工会与市房产局协调制订的优惠政策,该市困难劳模住房问题将被优先解决,3年内实现安居。

  呼和浩特市总的一份专题调查报告显示,尽管全市多数劳模的住房条件有了一定改善,但仍有为数不少的劳模包括已退休劳模的住房比较困难,有的至今还住着破旧的平房或老旧楼房。

  据了解,住房困难的劳模,主要集中在企业退休、买断、失业和无业(原系计划经济时期的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劳模当中。特别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不少来自企业的劳模,他们与子女同在一个企业工作,出现了“一个企业破产,全家下岗”的情况。一些劳模本人收入偏低、家庭人口多、子女就业状况差、年老多病医疗负担重。

  市总的专题报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被列入市政协重点提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韩志然批示:“劳模是我们事业的宝贵财富。现在经济发展了,社会进步了,我们不应该忘记他们。请市总工会对我市住房困难的各类劳模,根据不同情况,提出3年内解决好住房困难的具体措施,供市委决策。”

  市总工会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对全市184个社区的困难劳模住房情况进行了排查,对人均住房面积在21平方米以下的283户住房困难劳模作了详细登记。经过与市房产局多次研究,提出了分批解决的具体安排: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劳模,经市总工会审核后由房产局发放准购证,可优先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一次性解决住房问题;申请廉租房的劳模,房源由政府从廉租房中预留一部分,供劳模家庭优先租用,分两年每年30户分批解决;对申请其他解决方式的30户劳模,由所在单位参照相应标准,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单位无力解决的,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

  市级劳动模范、从环卫工岗位退休的孟春英老人,一家5口人,现居住面积为60平方米,儿子、儿媳都下岗,生活困难。孟春英此次登记申请一套廉租房。她说:“市委、市政府优先照顾解决我们的住房困难,工会惦记着劳模,我们从心眼儿里感到特别温暖。”

  记者了解到,呼和浩特市政府正在研究制订《关于解决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住房困难问题的暂行办法》,以形成解决劳模住房困难问题的长效机制。 (记者张玺 通讯员牛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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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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