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三不准” 相关规定将出台——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三不准” 相关规定将出台
2010年01月21日 16: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漫画:保险资金开闸投资不动产 中新社发 漫画中国 摄

版权声明:凡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一日电(记者 翁阳)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二十一日在此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有关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相关规定即将出台,保险资金不允许投资居民住房、商业房地产以及参与房地产开发。

  去年中国颁布了新《保险法》,进一步放开了不动产等收益和风险较大的投资渠道。近年来,中国保险资金总量持续增长,运用渠道逐渐放开,到去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已达三点七万亿元人民币。

  吴定富强调,保险资金运用不追求暴利,其前提为风险可控、稳健经营。当前,市场利率仍处在历史低点,债券市场收益较低,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保险资产管理面临严峻考验。

  吴定富表示,今年预计超过一点五万亿元的保险资金面临较大投资压力,保险资产存在错配风险和市场风险。部分公司扩大投资冲动较强,若管控不当,可能酿成新的风险。

  对此,中国保险业监管机构今年将制定实施保险资产配置、股权投资等规定,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债券、股票和基金投资政策,稳步扩大基础设施投资,逐步开展股权投资和不动产投资,支持资产管理产品创新;实行资产管理动态风险监管,强化产品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监管。

  吴定富还指出,在当前全球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尚不明朗的情况下,要跟踪分析危机后国际金融保险机构全球战略调整计划,加强与外资公司境外股东母国监管机构的信息沟通和监管合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范风险跨境传递。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