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784套廉租房9月交房 助困难家庭实现安居——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成都784套廉租房9月交房 助困难家庭实现安居
2010年04月07日 14: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成都4月7日电(陈舫)记者7日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为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解决中心城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784套廉租住房将面向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配租推出,更多的困难家庭可望实现“安居梦”。据悉,本次推出的784套廉租住房预计今年9月交房,申请受理时间是2010年4月12日至2010年5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次推出的784套廉租住房预计今年9月交房。”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房源主要分布在三环附近,包括位于成华区向龙村5组、鹤林村4组的“东方丽苑”466套,位于锦江区皇经楼村3组的“皇经嘉苑”200套,位于青羊区苏坡乡清江村一组的“明信.世纪金沙”50套,位于青羊区培中路82号的“兴城融域”22套,位于金牛区五福联社一社的“芙华.幸福彼岸”27套,以及市区零星分布的房屋19套。

  记者了解到,本次推出的784套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取得本市户籍三年以上,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即1975年3月31日之前出生),取得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三年以上的单身家庭;二是申请家庭须为领取成都市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无房低收入家庭,正在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也可提出申请。此外,革命残疾军人、烈属两类优抚对象优先选房,同等条件下家庭成员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家庭优先于单身家庭选房。

  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且未到年审时间的家庭在户籍所在辖区房产管理局进行登记,并提交(交验)户籍证明、低保证(收入证明)、婚姻证明、身份证、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烈属证明等资料原件。而未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交(交验)户籍证明、低保证(收入证明)、婚姻证明、身份证、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烈属证明等资料原件。街道办事处(社区)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审核程序进行审查,并上报区房产管理局。“申请并经审查符合本次申请条件但未承租到廉租住房的家庭实行轮候,同等条件下,在下批廉租住房房源中优先选房。”(完)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