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管局回应"征住房保有税":做研究是正常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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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住管局回应"征住房保有税":做研究是正常的
2010年04月09日 09:11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继重庆宣布拟征“特别房产消费税”后,市场传出“上海计划开征住房保有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简称上海住管局)新闻发言人8日回应时表示,“有关部门正在做一些研究也是完全正常的。”

  上海住管局称,关于在房产保有阶段征税的问题,早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就明确提出了。在房产保有阶段征税,要经国家层面定,地方应贯彻执行好。如果有关部门正在做一些研究也是完全正常的。上海一定会坚决贯彻国家的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坚持‘三个为主’的原则。

  中国证券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征收房产保有税可能是上海市政府的一个提案或想法,要变成现实并不容易。住房保有税在房屋产权划分(以户为单位还是以个人为单位)、户籍划分、征收面积标准以及房价的定位上,都很难界定。因此,不能将一个想法和方案就当政策。 (周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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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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