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类公寓禁售令今启动 购非住宅不能用公积金——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酒店类公寓禁售令今启动 购非住宅不能用公积金
2010年06月01日 09:52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市住建委上月发布,北京将禁售酒店类公寓。今天起签订土地合同的酒店项目,一律禁止分割销售。

  昨天,在北京建设网和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已经将全部房地产项目按住宅和非住宅分别进行公示。并在非住宅项目的预售许可项目信息的上方增加了“特别提示”,对住宅和非住宅的不同之处进行说明,提示购房人非住宅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能上户口等信息。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防止开发商欺瞒购房者的欺诈行为,合理引导购房消费。 

  - 提醒

  ●非住宅项目一般不强制性要求设计配套服务设施;

  ●非住宅项目的土地出让年限一般为40年或50年;

  ●非住宅项目的贷款期限一般不能超过10年,且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非住宅项目不能享受商品住宅的税费优惠;

  ●非住宅项目水、电等费用标准一般高于住宅项目;

  ●非住宅项目不能办理户籍手续。 (记者马力)

参与互动(0)
【编辑:林伟】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