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人大代表提议:紧急情况可直接启动维修基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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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人大代表提议:紧急情况可直接启动维修基金
2009年06月18日 14:48 来源:辽沈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买商品房的时候,都交了维修基金,但是家里的房子漏雨了,出现了问题,却难以用维修基金修理。这些维修基金哪去了?

  昨日,沈阳市人大代表和市民代表做客沈阳市房产局,就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问题进行讨论。与会人大代表认为,可以对紧急情况下维修基金的使用进行补充说明,不经过2/3以上业主同意启动维修基金,及时解决居民房屋漏雨、墙体渗漏、管线爆裂等难题。

  “2/3业主同意”的规矩能突破不?

  “目前,沈阳市商品房维修基金已经达到30多亿,所以现在不是没钱修房屋,而是有钱修不了。 ”沈阳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处长陈全这样说。

  原因在于,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只有取得小区内2/3以上业主的同意,才能动用维修基金维修房屋。不过,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许多小区很难召集所有业主参加业主大会,由于屋顶漏雨只涉及顶层住户,即使有人参会也很难让2/3的业主同意动用维修基金,还有些园区,本身入住率还没有达到2/3。“我认为可以对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做一些补充规定,这样更有利于解决百姓的难题。比如可以规定在屋顶漏雨等紧急情况下,不必经过2/3以上业主同意,房屋维修基金也可启动。 ”沈阳市人大代表王秀华表示,最近有不少市民向她反映,屋顶漏雨严重,却无法动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召开业主大会程序比较复杂,应该先救急,启动维修基金。 ”沈阳市人大代表王莉表示。

  其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还有一句例外规定:只有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才有可能不通过业主大会启动应急维修资金,“我觉得这里面所提到的‘紧急情况’还可细化。”陈全表示,对于屋顶漏雨、电路严重故障、管线爆裂等严重影响住房功能的情况,也可以讨论是否列入紧急情况范围内。

  突破了咋防止违规使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于启动维修基金的规定,其中一个原因是避免维修基金被随意使用。如果突破“2/3业主同意”的规定,这样的问题又如何避免?“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维修基金,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批,同时审批程序还应该方便快捷。 ”王秀华表示,专门审批是必不可少的环节,高效率才能及时解决居民难题。

  陈全说,如果想对应急情况做补充说明,需要房产局按照程序层层报批,避免业主利益受损。“青岛市并不设立住房维修基金,如果房屋需要维修,居民会‘集资’维修。而辽中县则因顶层楼房售价较低,规定居民维修房顶自己‘掏腰包’。”陈全说,要想更好地解决房屋维修问题,邻里之间互相理解、互相帮助非常重要。房屋漏雨不是一家的事,它会加速整栋楼的折旧,让房屋的使用年限降低。同时,如果业主可以树立“自治”意识,主动参加业主大会,履行自己的职责,将有利于问题的解决。(记者 张胜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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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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