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新房还须有新观念 三方面杜绝乱搭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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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新房还须有新观念 三方面杜绝乱搭建
2009年08月20日 11:03 来源:解放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住房改革走过二十多年的历程,许许多多的新小区拔地而起,许许多多的家庭买新房搬新家,住房宽裕了,生活改善了。

  尽管人们住上了有室有厅有阳台、煤卫独用、功能齐全的新房子,但是,一部分居民的生活习惯和生活观念还是停留在老地方,以至于一些环境整洁、建筑优美的新小区没几年就变得又脏又乱。

  仔细观察居民的生活习惯,有些已经见怪不怪了。比如,明明家里是两室一厅百来平方米的大房子,非要将鞋柜放在大门外,扫帚畚箕放在走廊里,根子在于住房紧张时代想方设法多占公用面积的陋习还没有改掉;还有,明明是好好的阳台,能晾晒、能呼吸新鲜的空气,很多居民却喜欢用玻璃窗将它封闭起来,说是防风防灰尘,但心里想的却是,阳台算一半面积,封起来等于赚了另一半面积,算算也要好几万元啊;住在顶楼的居民更是挖空心思,那些在建筑设计中为了外立面和天际线漂亮而特意呈现的露台,有种花草养宠物,还有搭建房子,甚至连卫生间和厨房都一应俱全。

  这些落后的生活习惯带来的后果非常严重。占用楼道放置橱柜使得原本宽敞的楼道变得拥挤,一旦发生火宅等紧急事故,居民逃生受障碍。封闭阳台后,自己觉得合算了,但各式各样的玻璃窗却破坏了整齐的外立面。有的居民还在阳台外搭建晾衣架,那整幢房子看起来就更加凌乱了。顶层居民搭建房屋不仅影响美观,还可能产生严重的安全隐患。因为材料重量、重塑结构增加了整幢楼的承重力,还会使顶楼原本具备的避雷、逃生、各种管道功能遭到破坏。一旦发生倒塌等事故,会危及整幢建筑的结构安全和居民人身安全。

  违章搭建已经成为新建小区的顽症。有关方面的资料统计显示,从2005年到2008年,本市被拆除的违法搭建达1083万平方米,尽管其中有部分属于旧城改造拆违,但这一数字仅仅是本市违法搭建的冰山一角。多年来,政府部门一直在进行制止违法搭建的工作,但效果有限,执法力度不够、拆违程序不完善是重要因素之一。

  针对这一顽症,从8月1日起,新修订的《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凡是规划中不存在的、私自搭建的建筑都将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规定》明确,无论新老违法建筑,相关部门都要按程序予以拆除。

  按照新拆违《规定》,规划部门、房管部门、城管部门都是拆违实施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履行各自的拆违任务。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进行协助。新《规定》还赋予物业服务企业劝阻、制止小区违法搭建的权力,明确国家工作人员搭建违法建筑,拒不拆除或者阻碍查处工作,将面临行政处分的惩戒。

  笔者以为,杜绝乱搭建现象除了健全相关法规外,还应从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住新房要有新观念和好习惯。新建住宅大多有区分明显和完善的功能区,能基本满足生活需求,没有必要将阳台封闭甚至在露台上搭建房屋。况且,阳台和露台在一套单元房中是最接近大自然的空间,居住环境改善了,应该还阳台呼吸新鲜空气感受阳光的本来面目。 还有,乱搭建也会降低小区的品质,影响房屋升值,不要由于多赚了几个平方米而损失整套住宅的价值。

  第二,在建筑设计时就要堵住日后可能乱搭建的漏洞。比如,将底层住宅南向围合给业主使用的花园改成公共绿地,就可以避免日后业主在花园内搭建;割绝顶层露台通道与顶层房屋的联系,禁止销售广告中使用送露台等产权关系模糊的说法,也可以杜绝业主在露台大兴土木。

  第三,考虑到市民的生活习惯和实际需求,妥善处理北阳台的封闭。一般人们会把北阳台作为工作阳台使用,放置洗衣机和日常清理居室的用具,还具有雨天晾晒的功能。开发商可以在建造时就将北向阳台封闭,也可以在交房时与业主约定样式,待交房后由物业管理部门或业主大会聘请专业公司统一封闭,既照顾到大家的使用习惯又保证了外立面的整齐和美观。 (许国萍)

【编辑:胡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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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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