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备案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需配套政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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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价“备案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需配套政策
2009年08月26日 09:15 来源:解放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江苏“房价备案制度”尚处于呼之欲出的状态,却已经引发各方关注。对于这一机制的推出,房地产学界的专家们在接受采访时普遍表示,尽管当地政府的出发点应该得到肯定,不过这一机制对于房价上涨态势的抑制作用也许有限。想要实现有效监控,防止房价暴涨,调查研究和相配套的政策也应该及时跟上。

  开发商会不会绕开“备案制度”?

  东南大学房地产学教授张建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部分楼盘频繁调价,的确让消费者很无奈。所以物价部门关注是对的,目的就是想让房价更加合理而稳定。”不过他同时表示,整个房价备案的操作过程并不明确,比如开发商备案的价格如何定价等,所以该制度的可操作性仍需要综合考虑。

  南京工业大学房地产管理系副主任、天诚不动产研究所副所长吴翔华则坦言,目前就南京而言,的确存在着楼盘一天一个价的情况,“甚至有的楼盘出现过一天调价两次的情况,现在有这样一个机制,对于这种现象,或者说对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可能有些效果,但是这仍旧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政策,长远来看效果有限。”

  吴翔华解释说,如果自己是开发商的话,至少可以有两种“对策”:一是尽可能缩小申报的开盘销售量。“开发商完全可以只推出很少的几十套房子,试探一下购房者的消费需求,如果销售情况很火爆,就可以调高价格,再推出剩下的房源。”第二个对策就是干脆备案一个“虚高”的价格。“同一地段的房价如果是6000元一平方米的话,开发商可能上报10000元一平方米,这样的话,慢慢往下降价就不需要再次备案。”

  防止楼市虚高还需哪些政策配套?

  “对于明显违规的市场价格,政府部门一定要予以监管,但对于在一定范围内的价格微调,我觉得应该交还给市场决定。”吴翔华认为,单纯对房价进行限定并不能有效解决房市虚高的问题。

  这样的观点也得到了复旦大学住房政策中心常务副主任陈杰的认同:“对于房价出现的泡沫,政府可以在其他方面有配套措施跟上,例如努力打击屯地行为,增加供应,分流需求,以及在税收、贷款等方面收紧政策等,但如果对价格直接干预,效果就有可能打折扣。”

  政府部门要抑制房价的大起大落无可厚非,但要相信消费者自己也会“用脚投票”。“就像股市一样,购房者现在也不会一味盲目冲高,价格暴涨的时候大家也会有风险意识。”陈杰认为,目前的房价持续上涨态势可能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因为此前长时间的观望,造成消费力短期内爆发;二是对于未来的过度乐观,大家好像觉得金融危机也不过如此;最后是对于通货膨胀的担忧。“不过这三方面的原因都是短期行为,不会持久,今年下半年房价暴涨的势头应该会得到遏制。”

  本报记者 徐维欣

【编辑:胡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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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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